关于《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控规修改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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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控规修改的公示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修改》已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年2月9日——2020年3月26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2020年,为完善园区发展规划、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着手,做好内整外拓,积极挖掘园区“二次开发”潜力,工业园区组织展开了《苍南工业园区品质提升规划设计》工作,优化规划布局和功能结构,对已批已建项目地块的指标重新赋予,并衔接苍南县“十四五”产业规划与土地利用空间规划编制方向,按照浙江“美丽园区”建设要求,制定具有系统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整合县域各类平台,提高开发区空间利用效率和空间产出效能,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准入要求,督促区内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项目概况

(一)区位分析

本次修改区域分别为浙江苍南工业园区、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用地红线范围。其中: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位于长三角南端、浙江省苍南县中心城区东部,规划范围西接苍南县城中心区,南近中心区南扩用地,北临温福铁路及甬台温高速公路,控规范围东至经五路,西至苍南大道,南至玉苍路,北至104国道。

苍南台商小镇范围位于苍南工业园区中部,东至和平大道,南至玉苍大道,西以苍南大道、山海大道为界,北至银杏路、宜兰路、成功路。

(二)地块及周边现状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规划总用地673.32公顷。现状建成区主要位于范围西部及中部,以早期入驻园区的家居产业厂房、近年新建科技园、农居安置小区以及台商小镇设施为主,从范围周边来看,范围南侧为建成的苍南县人民医院等,西侧隔苍南大道与中心城区东扩区衔接,现状东部以未建为主。

苍南台商小镇范围位于苍南工业园区中部,规划总用地328.62公顷。现状建设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居住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原规划的产业组团中,位于小镇的中北部;污水处理厂位于小镇最北端;二类居住用地主要为华山安置小区,位于小镇中部,海峡大道以南。村庄建设用地主要为散布在范围内的9个村庄的农居点建设用地。

三、规划衔接

(一)《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2014修改(报批稿)

1、发展定位

县域总规将苍南县的发展定位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南翼的重要组成部分、浙南闽东北对台经贸中心、温州都市区南部副中心和山海特色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其中的苍南工业园区作为省级产业园,按照规划先行、基础设施超前的原则加快建设,大力招商引资,壮大产业基础,使之成为苍南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新兴产业拓展区,成为浙南工业走廊的金南端。

2、苍南工业园区引导

充分利用104国道、高速公路、铁路等对外交通优势和灵溪、龙港两个城镇的产业基础,用好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山海协作政策,加快优势资源集聚,完善配套设施,打造成为全省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园区以先进轻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重点引进无污染、高效益、广就业的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重点发展仪表仪器、电子信息、机械、家具、包装材料等项目。

3、衔接结论

随着苍南经济社会步入了新的历史方位,谋划南扩东扩,成就“大县大城”成为主要课题,原有总体规划已经无法满足需要,苍南工业园区作为城市东扩及新苍南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要积极解放思想、拓宽视野,进一步加强对发展方向、产业布局方面的研究。

(二)《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苍南县耕地主要分布于鳌江以南、以西的水网平原地区和马站平原,同时这些区域也是苍南县经济发展活跃的地区,耕地保护与用地建设的矛盾比较突出。苍南工业园区目前主要以城乡建设用地为主,东部带有一定基本农田及一般农田区域,根据总体规划,在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县城核心,即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落实工业用地新增。

四、修改内容

(一)功能定位及规模

通过打造高端制造、智能家居、电子元件、数字经济等智造产业体系,形成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智造集思、景观集成四大特色,“园区、城区、景区”三区联动的国内外标杆式高科技产业园区。

1、人口规模

规划确定苍南工业园区规划人口规模为4.6万人,苍南台商小镇规划服务人口4万人,与《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一致。

2、用地规模

苍南工业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73.3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22.62公顷。

苍南台商小镇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28.6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03.11公顷。

(二)用地布局

1、总体用地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 “双芯双轴,八片多点”的规划结构。

2、居住用地

苍南工业园区范围规划居住用地125.6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0.17%。

苍南台商小镇范围规划居住用地53.0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7.52%。

(1)城镇住宅用地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地块开发强度较高,主要有拆迁安置房、商品房等多种形式。

苍南工业园区范围用地面积为120.34公顷。

苍南台商小镇范围用地面积为51.71公顷。

(2)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工业园区服务设施用地主要为社区服务配套,用地面积为2.26公顷。

规划台商小镇服务设施用地主要为社区服务配套,用地面积为1.59公顷。

可兼容设置基层社区用房、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医疗卫生站、社区室外活动场地、公厕等配套设施。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苍南工业园区及台商小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文化用地、教育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7.7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84%。

(1)文化用地

园区范围内的文化设施用地主要是位于台商小镇西侧入口处的小镇客厅,即苍南大道以东地块,用地面积1.59公顷,包含了展览展示、行政办公、旅游接待、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

(2)教育用地

幼儿园:幼儿园学生按千人指标 30 人/千人计算,每班35 人计,应需幼儿园班级数为40班,考虑到园区内成功路与兴园路交汇处已建的书香童话国际幼儿园的15个班,结合居住用地的分布情况,参考教育规划与幼儿园的规模效益和服务半径,整个苍南工业园区需规划新增3所幼儿园(12班3所,合计3.01公顷),台商小镇范围内幼儿园新增2处不变,可满足规划区内幼儿园学生入学需求。

另安排规划教育用地面积13.11公顷,用于中学、小学建设,具体以实际教育设施方案为准。

4、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苍南工业园区及台商小镇商业服务业用地25.4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4.09%。

(1)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6.53公顷,位于苍南大道以东的商业条带以及成功路与台北路交汇处的集中商业地块。其中,台商小镇范围内商业用地2.79公顷。

(2)商业商务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商务设施用地2.42公顷,位于苍南台商小镇海峡大道南侧的商业服务条带。

(3)商业商务兼娱乐康体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商务兼娱乐康体设施用地12.68公顷,位于兴园路与成功路交汇处小镇客厅南侧。

(4)公用设施营业网店用地

保留现状加油站1处,用地0.29公顷,位于环城北路南侧。

(5)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充分考虑到台商养生养老项目的投资优势,规划于台北路与永福路交汇处以东布置一处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占地规模约3.56公顷。

5、工业用地

苍南工业园区规划工业用地及混合产业用地面积264.2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42.44%。其中,工业用地面积254.85公顷,一类工业用地面积30.91公顷,二类工业用地205.90公顷,创新型产业用地(M0)18.04公顷。工业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兼容二类及以上工业用地)面积9.40公顷。

苍南台商小镇规划工业用地及混合产业用地面积127.7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42.15%。其中,工业用地面积118.37公顷,一类工业用地面积30.91公顷,二类工业用地87.46公顷。工业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兼容二类及以上工业用地)面积9.4公顷。

6、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苍南工业园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10.1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7.70%。

规划台商小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9.8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6.43%。

规划于兴园路与永福路交汇处设置一处独立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0.89公顷。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合计12.8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06%。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苍南工业园区绿地与广场总面积68.5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 11.01%,其中公园绿地65.49公顷,防护绿地面积1.99公顷,公园绿地兼容广场用地0.55公顷。广场用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0.55公顷。

规划苍南台商小镇绿地与广场总面积26.3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 8.71%,其中公园绿地25.38公顷,防护绿地面积0.46公顷,公园绿地兼容广场用地0.55公顷。

9、陆地水域

园区范围内水域总面积为54.86公顷,满足“三合一”水利水面率要求,表格中水域为避免与道路面积重复计算,水域面积为扣除道路与桥下方水域的面积,为50.70公顷。

台商小镇陆地水域面积25.51公顷。

五、规划修改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

5、《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7、《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

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9、《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10、《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2014)》;

1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修订版);

1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1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14、《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温政办〔2015〕30号)

15、《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市规〔2017〕127号)

16、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

(二)相关规划

1、《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修改);

2、《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3、《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年);

4、《苍南县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

5、《苍南县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19年);

6、《苍南县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3-2030)》;

7、《苍南县域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修编)》;

8、《苍南县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

9、《苍南县电力设施布局专业规划(修编)(2016-2020)》苍政发[2016]107号;

10、《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河网水系规划》;

11、《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2-2、32-3、32-5地块修改》(2012年);

12、《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44-3、51-2、52-1、52-2、52-4、52-5、53-1地块修改》(2012年);

13、《苍南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8、30地块修改》(2012年);

14、《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3‐1 等多地块修改》(2013年)

15、《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3-1地块修改》(2013年)

16、《苍南县工业园区24、25、2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2015年);

17、《苍南工业园区台商小镇范围43号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43-5-6、43-7地块)》(2017年);

18、《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3、04-2地块修改》(2017年);

19、《浙江苍南工业园区33-5地块规划修改》(2017年);

20、《苍南工业园区06-5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年);

21、《苍南工业园区09-12、1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年);

22、《苍南工业园区06-5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年);

23、《关于苍南工业园区09-12和台商小镇11-1、1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的公告》(2020年);

24、其他相关规划文件等。

六、附件

1、规划图集

2、用地指标表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图纸.pdf苍南工业园区规划各地块指标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