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47/2021-53315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1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市监函〔2021〕43号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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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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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市监函〔202143

 

陈良株代表:

您在县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加快企业退出效率的建议”建议,县政府已交由我单位会同县税务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清理僵尸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主体准入程序越来越简便。这种情况一方面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市场主体呈现不健康的“井喷式”增长。由于企业退出机制改革相对滞后,许多停止经营的市场主体滞留在市场内,挤占了社会资源,限制了市场活力,同时也消耗着基层监管精力。近年来,我县结合实际,在职能范围内定期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清理,同时通过年报工作、实地核查、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引导其主动注销。2019年以来,苍南县累计主动注销各类企业4497户,其中简易注销1241户,占比27.6%;按法定程序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1750户、农专社704户,对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4151户,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5252户。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简化注销方式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途径。通过分类施策、一网通办等举措,指导、引导企业按照《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要求主动注销。浙江省上线“一网注销”平台,实现了注销信息自助预检、注销方式智能匹配、注销办理部门联动、注销进度实时跟踪等,并支持“网上办”“掌上办”。企业只需登录注销平台即可办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7个部门的注销手续。普通注销取消了清算组备案环节、清算组公告登报变为网上公告,且公告期间允许修改清算组成员等内容,使得普通注销变得更为便利。严格落实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全力推行申报次数可改多次、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的简易注销改革成果,引导条件适用的企业按自主申报原则优选“一网”简易注销,最大限度方便注销登记业务办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做好简易注销登记政策宣传,普及注销流程,引导不经营市场主体采取简易注销、线上注销等形式进行自主注销,为其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2019年以来,累计主动注销各类企业4497户,其中简易注销1241户。

(二)定期开展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出清工作。县市监局每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全县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的企业、农专社清理吊销,对连续两年未年报、经实地核查确已不开展经营活动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对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等出清工作。在出清工作中,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对查无下落的市场主体按规定启动吊、注销审批程序,对取得联系表示继续经营的市场主体监督其履行补报年报、补缴税款等义务后依法移出拟吊、注销名单,对取得联系但无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督促引导其尽快办理主动注销登记。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局相关出清工作要求及程序规定,建立部门联合协查机制,对接税务、法院、人社、国土、金融办等部门进行甄别核对,并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催告,确保出清工作程序合法。2019年以来,共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1750户,吊销长期未经营农专社704户,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5252户,对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4151户(其中国有、集体等其他类型企业595户,名单附后)。

(三)完善“僵尸企业”税务注销各项举措。税务系统针对“僵尸企业”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向各税源管理单位了解“僵尸企业”的现状及政策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强化举措。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等的“僵尸企业”办理税务注销时,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并按规定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通过合并方式处置“僵尸企业”时,存在欠税(滞纳金)且在合并时难以缴清的,可以凭《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依法转由合并后的企业继续承担缴纳义务。通过新设分立方式处置“僵尸企业”时,被分立的“僵尸企业”存在欠税(滞纳金)且在分立时难以缴清的,可以凭《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依法转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缴纳责任。“僵尸企业”在办理税务注销时,企业印章遗失的,在企业作出印章遗失声明后,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不再要求加盖企业印章;法定代表人失联的,可以由其上级单位法定代表人代为签字。

(四)强化对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宣传引导和服务,通过双随机抽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将未按时年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提醒。推进各部门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协同监管等信息归集,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公示或抄告有关部门进行信用联合惩戒。发挥信用监管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荣誉获取等方面的约束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在经营成长中积累信用,减少经营随意性。2019年以来,因年报未报、查无下落等原因被列入异常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共有2702户,农专社549户,个体户3289户。

三、下步工作

为尽力挤压市场“水分”,我局将会同税务等相关部门一起,持续完善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工作,积极开展企业清理吊销和强制注销、个体户依职权注销等“出清”工作,缩小僵尸市场主体存在空间。

一是继续完善“一网服务”平台。加大对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进力度,逐步完善平台注销流程,解决各部门在数据推送和业务协同等方面不同步的难题,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实现最多跑一次或零次。

二是大力提升工作服务水平。在制定注销办事指南、落实“一次性告知”的基础上开通窗口快速办理渠道,开展一网注销业务指导,优化企业注销配套工作。同时,通过线上QQ、微信咨询号、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进一步宣传注销改革政策,提高公众知晓度,扩大改革惠及面。

三是持续规范强制退出机制。建立各类非正常经营主体档案,组织逐户排查核实,结合相关部门反馈信息形成空壳主体名录,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催告、核查、审批、听证、决定”等法定程序分类开展出清工作。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注销一批,有效清理市场主体虚数。

四是不断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强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按规定将失信企业“列异”、“列严”,强化企业信息公示结果应用,形成信息归集、公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黑名单”管理、信用惩戒的监管闭环,完善“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促使市场主体信用自律规范经营。

四、后续协调工作

与代表面商后,我局将陈代表要求经信、财政、国资等部门书面答复“如何解决国有、集体等类型企业实际存在的空壳、僵尸现象以盘活资产、减轻地方财政负担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反馈,并积极与县人大做了对接和沟通。县人大及县政府认为由于提案工作完成时间较紧,此时已不适宜再增加提案会办单位,希望代表予以谅解。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李天鹏,电话:59871077。

 

附件:强制注销各类国有、集体、非公司企业法人及经

营单位等类型名单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1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份),

有关会办单位(各1份),领衔代表所在乡镇人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