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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公安局关于县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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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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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云筑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整治非法侵占公共停车位的建议》,县政府已交由我单位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所提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开展了认真的研究和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我县非法侵占公共泊位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稳健发展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呈现出迅猛增长态势。截止到2020年底,苍南县汽车保有量约为25.6万辆,其中灵溪镇近8万辆,加上各乡镇在灵溪长期行驶的车辆近3万辆,合计约11万辆。全县各级领导历来都高度重视交通管理工作,想方设法建设了一批停车场和路侧停车泊位,大幅缓解了我县停车难现象。但有少数商家、住户只顾个人利益,通过设置地锁、堆放物件等形式非法侵占公共泊位,将公共资源私有化,导致公共泊位失去了公共服务功能,无法“物尽其用”,让本就供不应求的停车资源更趋于紧张,该乱象的产生主要由以下原因导致:

(一)公共静态停车场地不足。因受前期规划和发展水平制约等历史因素影响,我县对公共停车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不够重视,公共停车场数量严重不足。近年来,虽然兴建了一批停车场和路侧泊位,但对每年激增的机动车数量而言,显得略微杯水车薪,未能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侧停车为补充”的静态停车格局。

(二)群众“利己心态”从中作祟。与北京、杭州等城市相比,我县群众的文明素质和法律意识还略显不足,少数群众怀揣有便宜就占的心理,只顾个人利益,通过设置地锁、石头、反光锥筒等方式来侵占公共泊位,甚至出现老人为子女侵占公共泊位的现象,在这现象背后是精致的“利己主义”心态在从中作祟和法律意识极度淡薄的体现。同时,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放任该行为,少数群众盲目跟风,导致该乱象越演越烈,愈发严重。

(三)管理力量严重不足。近年来,受城市建成区逐步扩大,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车辆迅猛增长等多因素影响,交通管理任务十分繁重,压力陡然上升,由于警力缺乏和管理经验不足,加上该违法取证难,导致管理事倍功半,管理效能低下。

二、我局交警部门前期主要工作

为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多次开展非法侵占公共泊位整治行动,刹住了侵占公共泊位的“歪风邪气”。

(一)联勤联动查违法。依托“省文明示范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评”等专项行动,联合乡镇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开展联勤行动,固定违法证据,对侵占公共泊位的无主物件予以收缴,对有主物件予以暂扣,待违法处理完毕后予以发还。针对违法高发区,在开展整治行动后,通过人员巡逻和视频巡逻等方式,发现违法反弹现象的迅速予以劝阻制止。同时通过致摸排、明确任务、规范处置等措施,积极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行动,今年以来已排查汇总“僵尸车”89辆,拖移53辆,自行处理36辆,有效盘活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秩序。

(二)多维宣教聚共识。利用苍南交警“两微一抖”宣传矩阵,从道德、法律等层面开展文明宣教活动,倡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文明出行,开辟警示栏,曝光非法侵占公共泊位违法行为,让违法者“红脸出汗”。结合“七进”宣传,深入社区、农村、山区、医院、商场等地,让更多群众知晓支持,凝聚文明交通共识。

三、下步工作计划

我局交警部门通过专项整治严打非法侵占公共泊位的不良风气,但该类违法具有取证难、易反弹等特点,仅靠交警一家难以彻底解决,需构建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分别从泊位供给、违法治理、宣教引导等方面共同发力,才能清除该顽疾。综合您所提的宝贵意见,我局交警部门将充分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管理经验,立足自身职责,对今后推进非法整治侵占公共泊位工作有如下计划:

(一)加大交通公共设施投入。我局交警部门将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三年行动之东风,全力助推我县停车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停车泊位供给。我局交警部门将组织专人对各乡镇的“闲置地”“边角料地”等可建设成停车场的土地资源和符合设置路侧停车泊位条件的道路开展全面排查工作,汇总后报属地乡镇,推动乡镇尽快落实建设工作,并积极给予业务指导,千方百计增加泊位供给,进一步缓解停车难现象。二是完善交通停车标识。进一步完善停车泊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并积极在全县推广运用,对现有及新增泊位统一施划泊位标识方向,规范停车秩序。同时对停车交通标识设置现状开展排查,汇总问题统一报属地乡镇完善优化,确保交通标识清晰醒目。三是增设视频监控设备。对非法侵占公共泊位现象突出的路段,增设视频监控,实行“云巡逻”,发现侵占泊位违法的及时取证,迅速查处,提高执法效能。

(二)深化非法侵占泊位专项治理。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交警部门将主动对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属地乡镇等职能部门,整合志愿者、救援队等社会力量,构建形成由“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制定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管理责任,扎实推进非法侵占泊位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我局交警部门将在各属地乡镇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非法侵占停车泊位整治行动,争取抓几个典型予以重罚并广泛宣传,以震慑此类既违法又不道德的行为。三是深化“僵尸车”清理行动。按照“全民动员、全域覆盖、全面排查”的要求,以全县主次干道、支路和背街小巷所涉道路和对应两侧人行道作为重点,将居民区社区、停车场、桥梁、涵洞等一并纳入清理排查范围,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发现疑似“僵尸车”的,现场进行拍照、登记,固定证据,建档立册,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通知车主自行处理,对无法查实车主或未按期处置的“僵尸车”,一律拖移至指定停车馆统一保管,待车主处理完毕后再予以发还,对到期仍未处理的“僵尸车”,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切割处理。四是规范处置流程。整合数字城管、12345政务服务热线、110报警平台等资源,提高警情响应能力,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僵尸车”、侵占泊位等违法,一律从快从严处置,盘活停车资源,订立停车规矩,还路于民。

(三)造浓侵占泊位整治舆论热点。一是发布行动公告。依托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各类宣传载体发布整治侵占公共泊位行动公告,广泛深入宣传侵占公共停车泊位的社会危害性和相应整治措施,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处理措施和相应法律依据等,争取更多群众支持配合。二是做强线上宣传。利用苍南交警“两微一抖”宣传矩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发舆论热点,造浓整治氛围。三是做优线下宣传。依托宣传橱窗、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公交站台、小区、商场等载体,粘贴“非法侵占停车泊位专项整治”宣传海报;结合“七进”宣传,积极对沿街商户、住宅、企业开展宣教,引导群众积极举报侵占公共停车泊位违法,整合社会群治力量,扩大社会监管面,告知群众珍惜公共停车资源,营造全社会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四是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定期搜集侵占公共泊位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的同时解读违法背后包含的法律,提升群众法律意识,联合本地知名主播开展执法大直播行动,扩大宣教范围,提高执法影响,促使群众对照检查自身是否存在相应违法并主动改正。

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意识到交警部门不是在单打独斗,背后还有许多跟您一样的代表关心支持着苍南的交通管理工作,这极大鼓舞了我们的士气,让我们信心倍增。今后,苍南交警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苍南的交通畅通、安全、有序奉献一切。最后,再次感谢您!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林德树,电话:13706879988。

苍南县公安局

2021年6月25日

签发:章显光                 承办:蔡思源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1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