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7/2021-53241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苍南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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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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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庆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的 “关于进一步关爱事实孤寡老人”的提案,县政府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因身体原因老年人容易成为弱势群体,陷入困境的老年人不仅需要基本生活的保障,同时也需要社会的关爱帮扶,因此关爱老年人一直是政府民生工作的重点之一。当前我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25150人,其中老年人有7022人,在日常困难群众的认定审批工作中我们发现,造成事实孤寡老人救助难的主因是部分具有一定赡养能力的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自己开好车住楼房,却让父母食不裹腹住旧房。此类人为制造的“贫困户”因子女赡养能力或财产超标无法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而老人又顾忌名声等原因拒绝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导致老人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保障,相关部门也因缺乏政策依据无法给予制度保障,如将此类个例作为普遍案例给予扩面保障,又恐对“弃养老人”的不良行为产生助推效果,最终导致更多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近年县民政局主要举措

(一)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促进救助标准科学合理。近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苍南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实施细则》和《苍南县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实施办法》等多套政策提升救助精准度,通过细化和统一救助标准,将无供养义务人或供养义务人供养能力不足的贫困老人分类施保施救;有能力的供养义务人在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后仍不履行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被供养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困难家庭存在情况复杂或重残重病等特殊情形的,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解决,以避免发生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二)建立长效排查机制,前移主动救助阵地。去年我局在全县范围部署开展了年收入8000元以下农户、因病致贫困难群众、应保未保对象、兜底保障攻坚月等排查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补漏作用,共排查4万余人次,将768户困难群众纳入相应保障范围。

(三)实施定期探访,及时消除风险隐患。2020年8月份我县开始实施困难群众定期探访制度,其中将60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列入重点探访对象,乡镇工作人员每月至少探访一次,摸排该类对象的风险隐患和救助需求,进行全面有效干预帮扶。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探访慰问困难对象14万余人次,排除风险隐患6000余户,完成帮扶需求3000余次。

(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救助政策宣传。2020年6月我局出台《苍南县民政局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精准高效、规范有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并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23项目录清单、26支具备承接社会救助项目的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清单。近年来,苍南县同城爱心社工服务中心、民健社会工作事务所、蒲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同德公益服务中心等数十家社会公益组织和爱心企业长期致力于开展对孤寡老人的关爱帮扶活动,通过养老护理、心理关怀、现场义诊等方式,共投入100万元以上的资金为我县1.3万名以上的孤寡老人提供各项助老服务,尽力满足我县老年群体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在2020年我局分别于7月份和12月份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流动宣传、入村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为主题,把政策送到群众身边,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对困难群众的关爱氛围。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在2021年12月底,依托省大救助系统提升完善,发挥各社会救助有关部门联动作用,开通线上、线下并行申请入口,推进8项社会救助事项和残疾人特殊群体救助事项及困难群众生活用电、有线电视费减免等民生补贴事项的统一受理、一站式服务,实现社会救助“应救尽救、无盲区、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依托二维码门牌智慧系统,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在2021年底前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用手机扫描二维码门牌为本人或他人提交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等申请事项,乡镇工作人员会上门提供协助申请业务,让群众做到足不出户,即可便捷找到救助渠道,在家进行社会救助申请,实现社会救助“零次跑”;助力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主动发现、风险预警工作,及时上门服务群众,推动救助阵地前移。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李赟,电话:13758858758。


苍南县民政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