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7/2021-53229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苍南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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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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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真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关于实施大县大城战略需要加快推进县城区域撤镇设街道改革”的提案,县政府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镇改街道”相关标准

聚力“大县大城”战略,以做大做强县城总体要求,从优化县城空间布局、优化建设管理体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着力点,发挥好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壮大区域经济发展。目前,浙江共有90个行政单元县(市辖区、县级市),只有9个县未设街道,温州市辖内就占5个。依据《浙江省设立街道标准》(浙政发(2020)35号)文件规定,苍南县灵溪镇符合“镇改街道”设立要求。

二、当前我县区划调整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县连续进行区划调整,特别2019年龙港撤镇设市,全县城乡经济和区划架构产生较大变化。同时,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敏感性很强,涉及到方方面面,灵溪镇作为新苍南的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 “镇改街道”工作关系到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方面因素,为了确保乡镇区划调整能够顺利进行, 应慎重、稳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三、下步工作

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复杂,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成立灵溪“镇改街道”工作专班,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我们将积极与省、市民政部门对接,按照“镇改街道”有关要求和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外地经验、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灵溪“镇改街道”方案。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林庆科,电话:13868666662。


苍南县民政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