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易结事难了 法官“自寻烦恼”化解家事纠纷

  • 发布日期: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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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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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一抹巨浪,让一条年轻鲜活的生命骤然消逝,更卷走了原本和睦美满的家庭。2018年4月28日,丈夫林某在海上作业时不慎跌入海中失踪,后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死亡。他的家中还有两位高龄老人,妻子吴某抚养一双年龄尚小的女儿。

在分配林某遗产及死亡赔偿金的过程中,吴某与公婆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为保障孩子的利益,双方将其中84万元分配给林某子女,并约定由吴某等三人及村委会派人共同到银行办理五年期存款,期满自动续存手续。协议还对定期存款业务要求、取款手续、监管事项及其他款项分配等作了约定。后经法院审理认定该协议合法有效。然而,协议的履行却并非完全顺利,吴某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便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婆配合履行上述协议。

拿到案卷后,经办法官董小美发现,虽然当事人之间已有协议,但双方矛盾仍旧没有解决。此前,事故船船主将大部分赔偿款提存,随后公证处便通知吴某等三人携证件共同领款,但因三人迟迟无法对领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使得涉案84万元至今尚未取出。案件审理过程中,两位老人多次表示担心吴某挥霍消费,为保障孩子权益,不同意由吴某单方办理存款手续。在经办法官心里,作出一份判决容易,如何让双方消除疑虑、避免案结事不了却成了难题。

依据认定前述协议有效的生效判决和双方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共同意愿,经办法官作出判决,涉案款项由吴某到公证处领取存至法院指定账户后,按前述人民调解协议办理存款手续。同时,函告公证处协助办理,确保在吴某申请领款时,该赔偿款将直接转入指定账户。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为了全面消除当事人的顾虑与抵触心理,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导致矛盾再扩大,经办法官在判决生效后,即时与当地银行联系,咨询定期存款业务种类、流程、风险及办理要求等事项,并申明当事人的特殊业务需求,包括在孩子成年之前该笔存款由当事双方共同监管等。

12月1日,经办法官召集吴某等三人及村委会代表共同来到银行。经过一番细致的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双方放下了心中的疑虑与担忧,涉案款项顺利存入两个孩子名下账户。此时距离案件作出判决已经过去了两个月,缠绕了这个小家庭近三年的难题终于尘埃落定,当事人也当场表达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