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45/2021-52237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1-1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日期:2021-12-18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字体:[ ]

苍综法函字〔2021〕22号

陈芳雪代表:

您在县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加强渣土车、石料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车管理”的建议,县政府已交由我单位会同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问题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步伐加快,大型建设项目和道路工程逐年增加,各类工程材料运输需求日益增加,运输市场快速发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个人的渣土车、各类工程相关运输车辆等确实存在比较混乱的现象,给政府的管理带来较大的难度,对道路交通安全及扬尘污染防治均造成一定的不利因素。部分工程运输单位和驾驶人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往往不顾安全多拉快跑,超速、超载、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不分昼夜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的情况,疲劳驾驶,遇到道路紧急状况时应急处置能力大大降低。

二、已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根据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建筑工地渣土装运管理“五个必须”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218号要求。督促施工现场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制度,专职管理员不到岗一律不得装运渣土;运输单位必须落实渣土处置核准制度,未取得处置核准文件的,一律不准装运渣土;运输单位必须建立企业、车辆、驾驶员捆绑管理制度;运输车辆必须按审批的时间、路线运输和倾倒渣土;管理部门必须强化执法、联动惩戒。

一是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工作。提高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准入备案条件。2020年结我局党组研究,从2021年1月1日起,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必须为苍南区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有相应的经营内容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场地且不少于6600平方米;有全密闭运输机械或密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行驶记录仪已纳入数字城管监控平台)核载重量7.5吨以上45吨以下的专用渣土运输车20辆(含)以上;专用泥浆运输槽罐车5辆或核载容积达120立方米以上;相应的车辆清洗设备(道路清洗车辆即洒水车中型以上1辆);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具备B2证以上的驾驶员25名(含)以上。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建筑渣土企业11家、渣土运输车266辆、泥浆运输车44辆,我局2017年成立至今共查处建筑渣土未经核准备案等违法案件6起。为规范渣土运输企业行业自律,我局积极对接温州市渣土协会,在2019年12月27日成立了温州市渣土协会苍南分会。在规范正规企业规范化运行的基础上,通过联动,对无证照“黑”车进行打击。

二是县住建部门开展的工作。对于渣土、垃圾等外运管理中,在所有受监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及技术交底中,均要求施工单位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签约委托,不得擅自委托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渣土、垃圾等清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强化对运输车辆车厢封闭、出场清洗的监督,并在每个工地出入口按要求设置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的工作。建立人员档案台账审核驾驶员资格,不得让有毒驾和其他严重违法驾驶行为的驾驶人员参与渣土等大型车辆的运输活动并要求企业每年安排驾驶员体检一次确保驾驶员身体状况良好。日常企业负责人要和驾驶员开展谈话谈心工作及时了解驾驶员的心理状况,禁止带有严重负面情绪的驾驶员开车上路危及公众安全。企业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会议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最后对日常有违规驾驶行为的人员及时进行处罚主要有停运和安全教育等;建立车辆档案审核车辆营运资格和车辆状况,企业和驾驶员日常要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记录在台账中。每个车辆要求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动态监控管理,安装了限速装置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能超速。要求企业保持车辆外观整洁,规范运输行为不得为了追求利益超限超载运输,影响城市环境危害公众安全。

三、着手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严格行政许可,强化批后监管。

要求所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必须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在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前,必须办理运输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安装全密闭装置。制订出台《苍南县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办法》。对屡次违规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停止该企业建筑垃圾运输资格,不得办理相关建筑垃圾许可手续。

(二)推广“技防+人防”管理模式。

对所有运输车辆进行车载定位行驶记录仪安装,同时搭建运输管理系统,对运输过程实现全程监控。车辆上安装有前视、后视、侧视、内视、顶视等多个摄像头,可以从多个角度观察车辆及周边情况。不断探索“技防+人防”双重管控管理模式。通过实行特许经营,智能监控、专人管理、定点流向,建立全流序密环管理模式。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零点行动,实现巡查无死角、全时段、全覆盖,遏制建筑垃圾偷运乱倒、沿途抛撒、扬尘污染等违法现象。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陈荣锋,电话:13858790110。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