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苍南社区学院,各乡镇社区学校(分校):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苍南县“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创评工作的通知》(苍教职〔2021〕57号)精神,我县组织了2021 年示范“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评定活动,经评审组实地考察评估,认定桥墩镇社区学校五凤分校·八亩后文化礼堂共同体和金乡镇社区学校·卫城文化客厅共同体等两家单位为苍南县示范“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
希望这两家单位再接再厉,发挥地域优势,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作出新贡献。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