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托幼培训机构:
当前杭州、宁波、绍兴等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并持续发酵,我县防控压力陡增,形势极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建立督导长效机制,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防线,县教育局决定再次开展全面督查指导。
一、时间:2021年12月15日之后,具体督查时间由组长通知,各校(园)针对督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二、形式:分片负责,实地检查和查看台账相结合。
三、督导组:
(一)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督导组人员名单
片 区 | 带队领导 | 组 长 | 成 员 | 学区联系人 |
宜山学区 | 俞俊平 | 林颜仙 | 郑成前、朱慧燕 | 黄宗顺 |
桥墩学区 | 陈庆锐 | 施依萍、陈叶舟 | 刘妙彬 | |
灵溪学区 | 李荣荣 | 李存录 | 林元袍、黄益群 | 卢成都 |
杨宗畅 | 谢作瓦、苏 琪 | 黄兆灿 | ||
钱库学区 | 金理胜 | 洪永胜 | 许 聪、范叔昆 | 金亦冲 |
金乡学区 | 杨守铬 | 池长仙、杨齐军 | 王文寿 | |
矾山学区 | 章锦钻 | 陈明煌 | 陈永植、陈宗凑 | 谢建中 |
马站学区 | 肖 勇 | 曾国贞、陈大樟 | 吕克松 | |
直属学校 | 王怀阳 | 李祖藏 | 梁世召、施昌满 | |
吴正清 | 罗进清、林小辉 |
(二)疫情防控工作督导要点
主要督导各学校(幼儿园)落实“一日一报”、“零报告”等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有关信息的准确性、实效性,做好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监督和督查等工作。
督导要点:
1.在校园门口醒目位置摆放“入校须知”宣传牌,包括“五个一律”、入校须知等有关内容;校园门口要有体温监测设备、体温监测区,地上划一米线;
2.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入校园,因工作等特殊原因进入校园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进入校园一律开展问询登记、查看健康码、行程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工作,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制定“一校一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预案要具有可操作性,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24小时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4.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要储备到位(要有不少于一个月的使用量);
5.规范设立体温复测点和留观场所;复测点要接近校门口,独立设置,空间密闭;留观室要相对独立,并设立醒目标识,配置好水银体温计、免洗消毒液、口罩等必备物品;
6.学校保安、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7.要切实落实晨午检、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建立完善的学生健康档案;
8.要全面开展全员师生职工排查工作,及时对接当地乡镇政府,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9.要严格落实校园环境预防性消毒,对教室、学生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场所定期进行消杀,并且做好消杀记录。
10.切实做好教师、后勤服务人员新冠疫苗加强针和3-11岁学生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未完成的学校(幼儿园), 列出未接种人员(儿童)的接种时间表,校(园)领导班子要跟班蹲点,每生(人)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接种任务。
(三)校园安全工作督导要点
重点督导各学校(幼儿园)是否贯彻落实《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有关精神,是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督导要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2.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建设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四个100%”达标情况(校园封闭式管理、专职保安配备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智慧护学岗”);
3.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等;
4.“无欺凌校园”和“无诈校园”建设情况、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等;
5.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安全情况。
附件:1.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督查反馈表
2.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整改通知书
3.校园安全督查清单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