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编办印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苍教审批函〔2021) 84 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编办发〔2020 26 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制定了事业单位章程相关内容见附件。
附件1:事业单位章程(装备管理中心).pdf
附件2: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章程修订说明.pdf
附件3:原件装备中心章程管理机关.pdf
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