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2021年度10月份拟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关于优化“浙江美丽南大门”人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苍委发〔2018〕71号)和《苍南县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苍住建〔2020〕68号),经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拟薛圣广符合人才购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朱琴等7人为符合人才租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苍南县委人才办:0577-68881239;苍南县住建局:0577-59896012;苍南县人力社保局:0577-64757895。
附件:苍南县2021年度10月份拟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
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