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关于做好温州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审核,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张洁等3人(第二批)通过小学教师资格(具体名单如下)。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反馈,并提出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邮寄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五楼18号窗口,联系电话:0577-64702922。
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