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2021年度第一批农村危房
改造救助对象公示
经农户本人申请和相关部门审核,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农村困难家庭无房危房问题的实施意见》(苍政发〔2020〕21号)及《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农村困难家庭无房危房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苍政发〔2020〕35号)文件规定,董文均等15户符合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对象的条件,现给予公示,公示期5天(11月15日—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苍南县农房救助办公室如实反映。联系电话:59896012,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
附件:苍南县2021年度第一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公示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