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霞关镇区A-02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苍南县霞关镇区A-02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0年11月19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霞关镇于2017年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编制《苍南县霞关镇总体规划(2015-2030)》,形成了送审稿。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苍政办[2019]37 号)文件要求,苍南县正处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过渡期,为解决乡镇的项目审批规划依据需要,将以该总体规划的送审稿作为乡镇控规编制的依据。
霞关镇是浙江省最南端的滨海集镇,距苍南县城37.5公里,东南濒临东海,与福建海域连接,西与福鼎市沙埕港隔海相望,西北与沿浦镇接壤,北靠马站镇。霞关镇区位于霞关镇西南角,呈带状分布,濒临霞关港。霞关港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景色秀丽、冬暖夏凉、气候宜人,海岸迂回曲折,岛屿港湾众多,是不可多得的避风良港。
自2017 年起,苍南旅游业以创建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为契机,全力打造“山海苍南”全域旅游品牌形象,形成“山呼海应”的四大特色板块,其中包含以围绕打造“中国东南沿海最美黄金海岸景观带、中国东南沿海休闲度假旅游胜地”为目标,以酒店、沙滩、海洋为核心载体,打造的“168 黄金海岸线旅游线路”。霞关镇位于苍南县168黄金海岸线的南端,有着丰富的物产资源以及旅游资源。
霞关渔港为国家一级渔港,当地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渔兴渔,以渔兴港”的发展战略,按照“主攻养殖、优化捕捞、深化加工、搞活流通”的工作方针,保持了渔业经济的稳步发展。近几年积极优化提升传统产业,推动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鼓励渔民转产转业、抱团创业,引导渔民发展旅游业,在民宿经济、休闲渔业、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等领域创业创新,实现就近转移。
为了提升霞关镇旅游业面貌,打造差异化旅游度假产品,促进本地消费升级,霞关镇政府拟在霞关镇区滨海广场打造霞关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项目--霞关镇海鲜城,特编制《苍南县霞关镇区A-02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用地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霞关镇区海滨路与金滨路的东北侧滨海广场,用地面积0.39公顷。
三、用地现状
地块内东北部有霞关镇建成区2#终端污水处理站与变压器,地块西北侧有霞关金沙2#公变及通信井,其余均为现状公共停车场。地块西南侧为海滨路,东南侧为金滨路。地块西南侧一路之隔为霞关港,地块东南侧以及北面均为现状居住区。
四、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面积约0.39公顷,其中规划商业用地面积0.30公顷,规划城镇道路用地0.09公顷。
五、地块指标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代码 | 编码 | 用地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出入口方位 | 配套设施 | 备注 |
A-02a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901 | B1 | 0.30 | 2.0 | 50 | 24 | 15 | 东南、西南 | - |
六、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46号令(2006);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镇规划标准》 ;
6.《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
7.《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8.《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2015);
9.《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10.《苍南县给排水专项规划修编(2019-2035)》;
11.《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2.《苍南县霞关镇总体规划(2015-2030)(送审稿)》;
13.《苍南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7号;
14.1:500地形图;
15.其他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及文件。(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附图
1.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用地规划图
4.地块图则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