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0-27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字体:[ ]

切实提高社会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现就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紧密围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清查以下九大消防安全隐患:

①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②防火分隔不到位;

③疏散通道不畅通;

④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⑤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⑦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⑧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各单位要开展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单位(场所)要在场所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通知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附件: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公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