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县直属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和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及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双减”等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督查时间
2021年10月19日—11月5日。
三、督导重点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重点督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作业时间控制达标情况、家长参与课后作业情况、校内课后服务时间达标情况、课后服务师资待遇保障情况等五项内容。(督查要点见附件2)
2.重点督查学校贯彻落实“五项管理”文件情况。(具体见附件3)
3.重点督查义务教育学校贯彻落实《苍南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家校共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苍教学〔2021〕61号和《2021年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家校共建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情况。(具体见附件4)
(二)校外培训机构,重点督查各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机构师资配备情况、校外培训预收费情况、培训时间控制情况、培训机构广告营销情况等五项内容。(附件5)
四、督导方式
(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分别对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 “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家校共建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各学校要将温州市“双减”工作举报、建议平台(二维码)向家长公布,确保知晓率100%。
(二)县教育局组织专项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师生座谈、家长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各责任督学要针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对学校进行跟踪督导。
附件:
1. 苍南县教育局“双减”工作督导组分组安排表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温州市“双减”工作举报、建议平台二维码)
3.“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
4.家校共建工作督查要点
5.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情况记录表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