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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住建〔2021〕14号
关于苍南县2020年度公租房优先配租对象
名单的公示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0年度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清退房源统一配租实施方案的批复》(苍政函〔2021〕7号)文件规定,经各乡镇、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和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联合审核,韩必业等92户符合苍南县2020年度公租房优先配租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1月31日止,共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为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对象。
联系单位:苍南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0577-59896004
地址: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住建局办公大楼409室
附件:苍南县2020年度公租房优先配租对象资格公示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