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政办〔2020〕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县政府研究,现将《苍南县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苍南县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6日
附件
苍南县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承办 单位 | 计划 完成 时间 | 是否 履行 公众 参与 | 是否 履行 专家 论证 | 是否 履行 风险 评估 | 是否 履行 合法 审核 | 是否 履行 集体 讨论 | 是否 履行 公平 竞争 审查 |
1 | 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 苍南县 人民政府 | 灵溪镇 | 2025年底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不涉及市场主体) |
2 | 马站医院新建项目 | 苍南县 人民政府 | 马站中心卫生院 | 2025年12月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不涉及市场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