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霞关镇沛垒沙滩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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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霞关镇沛垒沙滩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霞关镇沛垒沙滩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诚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商大旅游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霞关镇沛垒沙滩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0年08月07日——2020年09月17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苍南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1025号)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 0577-68755920、0577-68885673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修改的PL-A、PL-B、PL-C为沛垒沙滩旅游区一二三期建设区域,地块位于苍南县霞关镇沛垒沙滩西侧,原沛垒村位置,同时向南北延伸至山头林地。已开工建设228国道核电连接线与苍南168黄金海岸线道路经过PL-C地块,贯穿PL-A地块。

霞关镇沛垒沙滩旅游区位于168黄金海岸沿线,场地以山地和滨海岸线、沙滩为主,对外交通通行能力较差,目前228国道连接线和168黄金海岸线正在建设。穿过沛垒沙滩段已入场施工。

沛垒沙滩海岸属于未开发的海岸,自然环境保护较好,海岸沙质干净细腻,海面景色优美宜人。利用沛垒沙滩优质的自然资源,以绿能研学休闲度假为主题,依托森林,山地,海滩等优良自然资源,打造海景度假酒店,海景度假公寓,海景排屋等多种住宿设施,兼具露营观星,森林养生,绿能研学,游艇体验,音乐表演及滨海观景休闲娱乐功能,以旅游综合体的形式打造旅游区。使沛垒沙滩成为:绿能研学高地黄金度假海湾

二、修改内容

(一)原控规PL-A-01、PL-A-02、PL-A-03、PL-A-04地块合并为PL-A地块,调整后的PL-A地块用地性质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B1(商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根据实际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整,檐口限高调整为36米,建筑密度最大值为45%,绿地率最小值为20%。PL-A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30-1.32。

(二)原控规PL-C-01、PL-C-02地块合并为PL-B地块,调整后的PL-B地块用地性质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B1(商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根据实际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整,檐口限高调整为24米,建筑密度最大值为35%,绿地率最小值为25%。容积率调整为1.30-1.32。

(三)原控规PL-B-01、PL-B-02、、PL-B-03、PL-B-04、PL-B-05地块合并为PL-C地块,调整后的PL-C地块用地性质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B1(商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根据实际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整,檐口限高调整为24米,建筑密度最大值为35%,绿地率最小值为25%。容积率调整为1.30-1.32。

原控制指标如下表

分期

地块编码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功能

用地面积(m2)

容积率控制

建筑容量(m2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檐口限高(m

备注(用地面积亩)

一期

PL-A-01

B1

商业设施用地

海景度假公寓、排屋

18707

1.00

18707

25

30

18

28.1

PL-A-02

B1

商业设施用地

海景度假酒店

19294

1.00

19294

25

30

18

28.9

PL-A-03

B1

商业设施用地

海景排屋(一)

14615

1.00

14615

30

30

15

21.9

PL-A-04

B1

商业设施用地

海景排屋(二)

7380

1.00

7380

30

30

15

11.1

二期

PL-B-01

B1

商业设施用地

海景排屋(三)

8851

0.80

7081

30

30

15

13.3

PL-B-02

B1

商业设施用地

海景排屋(四)

12137

0.80

9709

30

30

15

18.2

PL-B-03

B1

商业设施用地

海景排屋(五)

27980

0.80

22384

30

30

15

42.0

PL-B-04

B3

娱乐康体用地

绿能研学体验中心(绿能研学科技馆、会议中心)

6955

1.00

6955

25

30

15

10.4

PL-B-05

B3

娱乐康体用地

绿能研学体验中心(音乐厅)

5764

1.00

5764

25

30

15

8.6

三期

PL-C-01

B1

商业设施用地

养生度假排屋

35053

0.80

28043

30

30

15

52.6

PL-C-02

B1

商业设施用地

中药浴馆、海上养生餐厅

23488

1.00

23488

25

30

18

35.2

建设用地小计

180224

163420

270.3

B1

商业设施用地

游客中心、停车场

4501

1.00

4501

30

30

12

6.8

规划用地总计

184725

167921

277.1

 

修改后控制指标如下表

分期

地块编码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功能

用地面积(m2)

容积率控制

建筑容量(m2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檐口限高(m

备注(用地面积亩)

一期

PL-A-01

B1

商业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餐饮类酒店、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51831

≥1.30≤1.32

67380-68417

≥20

≤45

≤36

78

二期

PL-B-01

B1

商业 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餐饮类酒店、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58540

≥1.30≤1.32

76102 -77273

≥25

≤35

≤24

88

三期

PL-C-01

B1

商业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餐饮类酒店、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61687

≥1.30≤1.32

80193-81427

≥25

≤35

≤24

93

规划用地总计

172058

223675-227117

259

 

三、规划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鉴于本次规划修改未涉及强制性内容,因此,只需对《霞关镇沛垒沙滩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建筑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应当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二)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浙江省商业、住宅、办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2003);

4、《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

5、《苍南县霞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霞关镇城镇总体规划》(2015);

7、《苍南县168黄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7);

8、《霞关镇沛垒沙滩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

9、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四、附图

1、规划范围图

2、原用地规划图

3、用地规划图

4、地块编码索引图

5、图则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苍南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