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89/2020-50192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渔镇 |
生成日期 | 2020-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无文号 |
各村、镇属各部门单位:
《大渔镇2020年田园环境整治暨美丽田园建设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大渔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大渔镇2020年田园环境整治暨美丽
田园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化“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全面整洁田间环境,提升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水平,深度推进农旅融合发展,美化乡村人居环境,加快促进“五美”新温州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96号、《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温委发〔2018〕1号)文件精神,以及2020年度市委、县委关于田园环境整治暨美丽田园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镇美丽田园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整洁田间环境,修整生产设施,统一农具房建设,提升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水平。按照“点上出彩、线上美丽、面上洁净”的建设目标,点线面同步推进,重点区域建设一批可看可学可示范美丽田园风景线,主要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田园以“六无六有”(无积存垃圾,无脏乱棚架,无乱建设施,无乱架杆线,无失管农田,无秸秆焚烧;有标准的管理房,有规范的沟路渠,有合理的收集点,有管用的田长制,有统一的布局图,有完备的服务链”)为整治目标,使全镇田园环境脏、乱、差的面貌得到根本性改观。
二、行动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重点推进高速、县道、乡村振兴示范带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田园与农村环境整治;在主要干道沿线、美丽乡村、农业休闲观光、农家乐(民宿)、旅游景区等区域周边,因地制宜,高标准建设一批具有田园风光可看可学可示范美丽田园示范区。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田园环境洁化。各村要在辖区范围内立即开展为期1个月(3月底-4月底)的田园环境洁化专项整治行动,行动要落实到村到户,集中清除田园各类积存垃圾,整治丢弃于田间地头、公路沿线、沟渠水边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种子、农膜等农资包装物(包括瓶、桶、罐、袋、膜等)、农田生活垃圾、农作物废弃物等进行全面清理,加强田园日常动态保洁;推进耕地(农田)抛荒失管行为治理,督促承包户复耕复产,鼓励和引导抛荒失管耕地(农田)的土地连片流转,到整治行动结束前,抛荒失管耕地(农田)整治率90%以上(复种指数100%以上),其中公路及景区沿线两侧500米以内抛荒失管耕地(农田)整治率达100%。;加强农资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与集中处置,防止出现农业面源污染,到整治行动结束前,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90%以上,秸秆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3%以上。
(二)改造提升生产设施。各村要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对建设标准低、使用功能差、布局不合理的设施大棚、栏舍、生产管理用房进行更新、维修、改造,对违法建筑、废弃设施要依法予以拆除。重点对建设标准低、视觉效果差、布局不合理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进行全面清理,规划布局新建农业生产管理用房。新建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的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遵循“统一格调、统一标志、统一色彩”的原则,统一建设钢棚结构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每间标准面积为21平方米,用地表土不得硬化。各村根据辖区农业生产实际,负责做好农业生产管理用房调查摸底、统计汇总上报(以附件1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建设情况汇总表的形式上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办公室备案、公开招标和施工验收等工作)。经县美丽田园建设领导小组审核认定通过后县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奖补。通过农业生产管理用房整治行动,形成具有大渔地方特色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新景观。
(三)美丽田园示范区建设。各村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特别是高速、县道以及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块的失管田园以及美丽田园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摸。集中力量,在主要干道沿线、美丽乡村周围、农业休闲观光、农家乐(民宿)、旅游景区等区域周边,因地制宜,高标准建设一批具有田园风光可看可学可示范的美丽田园示范区(以附件2美丽田园示范区建设项目汇总表的形式上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办公室备案)。对美丽田园示范区内农田道路、水利、电力、林网等基础设施配套,要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田地力提升、农村小型水利项目建设,切实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标准化水平,着力打造成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成网、涝能排、旱能浇的新田园。美丽田园示范区建设原则要求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产业特色鲜明,在完成美丽田园示范区创建后,经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以文件形式上报县美丽田园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现场审核认定,审核认定通过后县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奖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底)。召开全镇田园环境整治暨美丽田园建设工作动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田园环境整治暨美丽田园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推进专班,建立美丽田园工作机构并完善工作机制。各村根据属地田园摸排情况,落实美丽田园建设具体位置地块,明确四至范围及面积,每一区块都要因地制宜制定详细打造方案,落实具体负责人,实行“田长负责制”。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营造人人参与田园环境整治与美丽田园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田园洁化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4月初-4月底)。各村要按照全县田园环境整治方案要求,严格属地管理原则,将专项行动落实到村到户到人,集中清除田园各类积存垃圾,综合利用“清、理、拆、改、建”等综合措施,奋战30天,集中开展田园整治攻坚行动,全力推进田园洁化、序化、美化,彻底改变田园“脏乱差”现象。
(三)美丽田园建设阶段(2020年4月初-10月底)。各村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及计划安排,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推进在主要干道沿线、美丽乡村周围、农业休闲观光、农家乐(民宿)、旅游景区等区域周边开展美丽田园建设,特别是乡村振兴示范带沿线要结合全域景观化要求予以打造。镇美丽田园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指导检查,合力推进全县田园环境整治和美丽田园建设。
(四)验收考核阶段(2020年11月初-11月底)。11月初镇美丽田园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各村美丽田园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镇财政将根据考核结果和美丽田园建设投入情况,下达财政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统筹用于开展美丽田园建设和田园环境整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大渔镇田园环境整治暨美丽田园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办、财政所、村镇规划建设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城镇综合管理中心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指导推进全镇美丽田园建设和田园环境整治工作,确保田园美化洁化工作落到实处。各村要参照成立美丽田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是美丽田园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和建设工作;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美丽田园建设和田园环境整治行动牵头协调,指导田园美化和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负责美丽田园整治建设情况统计、监督、上报,河道及河道沿岸洁化美化,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财政所负责做好配套资金的筹措及下拨等工作;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农业生产中违法用地查处、设施农用地备案和农田林网绿化等工作;城镇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四边三化”整治,田园违章建筑拆除,并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农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村公路沿线的绿化美化洁化工作,指导电力、广电、通讯等单位抓好所属杆线管网规范整洁,并对涉及农业面源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工业企业污染农田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镇美丽田园建设。
(三)强化政策扶持。镇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美丽田园建设工作。对按统一布局和标准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镇财政将按财政补助 70%、业主承担 30%的比例予以奖补;对成功创建美丽田园示范区的村,镇财政奖补按照每亩400元标准予以奖补。奖补资金由各村统筹用于开展美丽田园建设工作,同时各村也应统筹安排美丽田园建设经费,同时开展最美农田和最差农田评比,给最美农田所在村一定的奖励;连续两次被评为最差农田的村书记在大会上做表态发言,年底相应扣除考绩分。各村积极鼓励发动社会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或出资投入美丽田园建设。
(四)健全长效机制。以推行“田长制”为主抓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行村、户“田长”负责制。建立网格化的田园环境整治和保护体系,完善田园环境日常保洁的队伍建设,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和职责,强化田园清洁化生产的技术支撑。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集中、方便、高效”的原则,把田园日常洁化融入乡村保洁机制,建立市场化保洁队伍,负责田园的日常保洁和管护。也可专门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建立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和田园环境日常保洁机制。
(五)优化产业布局。以乡村振兴示范带和美丽田园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有序推进土地流转,调整优化农作物空间布局,合理搭配品种色彩,减少碎片化种植和季节性抛荒,推动农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按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要求,科学布局种养殖业发展,合理确定种养殖规模,大力发展稻香农田、精品果园、放心菜园、清新茶园、生态牧场、清洁鱼塘、多彩林场,大力培育美丽经济幸福产业。依托农业产业、田园风光等资源,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进一步推动农旅深度融合发展。
(五)广泛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美丽田园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整治典型、创新做法,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努力营造舆论声势,着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县上下建设美丽田园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0年大渔镇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建设情况汇总表
2.2020年大渔镇美丽田园示范区建设项目汇总表
3.2020年全镇田园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4.2020年大渔镇美丽田园建设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5.苍南县美丽田园“十个一律”整治标准
附件1
2020年大渔镇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建设情况汇总表
填报村:______________(盖印) 审核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序号 | 具体地址 | 布局个数 | 是否开展田园整治 | 周边破旧管理房是否已拆除 | 是否已实现“八不见” | 布局理由 |
1 | ××村××路200米可视范围内 | …….. | …….. | …….. | …….. | 主要道路或美丽田园示范区 |
总计 |
填表人: 日期:2020年 月 日
注:1、两个新建管理房布局间隔要100米以上。
2、新建管理房布局区域要实现“六无六有”。
3、新建管理房原则上布局在主要道路两侧田园,如非主要道路两侧,请说明布局理由。
附件2
2020年大渔镇美丽田园示范区建设项目汇总表
村(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 | 四至 范围 | 建设面 积 | 投资计划 | 建设期限 |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 农业景观点建设内容 | 设施改造建设内容 | 产业提升建设内容 | 种植模式 | 美丽田园洁化内容 | 备注 |
合计 |
注:请各村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填写好后于2020年4月1日前报送到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备案(联系人:缪仁智 786866)。
附件3 2020年全镇田园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村(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村 责任领 导 具体 路段 落实专项经费(万元) 收集废弃物(吨) 清除田间垃圾(吨) 改造设施大棚 (平方) 改造生产管理用房(平方) 整理杆线(杆) 土地复耕(亩) 新增田园景点(个) 产业提升(亩) 河道 疏浚 (米) 其他 合计 注:请各村根据每月整治进展情况于每月26日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缪仁智 786866)。 附件4 2020年大渔镇美丽田园建设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序号 部门(村)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附件5 苍南县美丽田园“十个一律”整治标准 1.丢弃于田间地头的竹竿、秸秆、枝条、横幅、废旧设施设备等各类田间积存垃圾和建筑垃圾一律清除。 2.重点区块可视范围内的影响美观的简易竹棚、简易围栏、简易瓜棚架等一律清理。 3.建设标准低、视觉效果差、布局不合理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一律进行全面清理。 4.没有实际用途、废弃的设施一律拆除。 5.重点区块、重点交通路网周边的违法建筑和设施一律依法予以拆除。 6.废旧农膜、肥料废弃袋、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一律实行规范化管理。 7.一律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治理长期抛荒地。 8.田园内的电力、广电、通讯等各类杆线一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合并、清理、改道或局部改为地下埋设。 9.建设标准低、使用功能差、布局不合理的设施大棚、栏舍一律统一进行更新、维修、改造。 10.新建、改建、扩建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等一律统一设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