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抓好全县客运安全工作,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基础。现将《温州市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温交〔2020〕6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任务分解意见和重点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实施。
一、加强长途客运安全整治
一是开展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安全风险评估,逐一排查评估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对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退出市场;(牵头部门:县公运中心)
二是加强接驳点监督检查,组织2次以上接驳点检查,监督检查各接驳点设置情况、运转情况和接驳运输台帐等情况,严格督促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落实,开展客运班车进站检查,查处典型案例,全面使用信息化技术加强进站和停车数据分析,确保客运班车100%进站发车。(牵头部门:县公运中心)
三是开展800公里以上超长线路清理行动。实行“三个一批”管理。(牵头部门:县公运中心)
清理注销一批:结合运政系统客运公交数据清理工作,对于连续停止营运180天以上的客运班线,视为自动终止经营一律予以注销。对于“僵尸”客运班线(班线名下实际已经没有车辆),依法办理线路注销手续。
停运整改一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800公里以上长途线路的安全运行状况逐条开展全面评估。对于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的,一律要求限期停运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强制退出客运市场。
引导调整一批。按照班车和包车融合发展理念,引导符合条件的800公里以上长途线路运力,按照规定程序调整转化为包车运力,相应线路经营权予以注销。
二、加快客车安全装备安装使用
加快推进客运车辆(班车和包车客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推进安装公交车辆驾驶区域隔离装置,动态跟踪安装进度,确保到三季度末安装率达100%。推进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设置,年底前完成在用营运客车全部粘贴。持续跟踪推进客车联网联控数据质量提升,及时纠正问题企业和车辆。(牵头部门:县公运中心)
三、加强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
建立健全与公安部门的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利用运政数据清理契机,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情况,比对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对存量性质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督促车辆所有人限期办理规定证件;对运政数据库中非报废淘汰类注销或转非营运的大型营运车辆,通报给公安部门,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牵头部门:县公运中心)
四、加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
以苍南动车站、客运站场、客运码头、高速路口等重要交通枢纽及周边为重点,对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经营行为;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经营行为;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涂改、无效的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行为;10座以上租赁大中型客车非法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等非法营运行为;旅游包车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旅游包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或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以及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等,要联合公安部门,深挖源头,实施有效打击。(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执法队)。
五、加速隐患问题车辆淘汰
重点针对使用年限8年以上老旧客车排查治理。启动淘汰57座以上营运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专项行动,按座位数和使用年限有序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对57座以上大客车的包车趟次备案采取人工审查,严控大座位客车从事加班车和临时包车客运,制订督促限期退出清单。(牵头部门:县公运中心)
六、加大服务区黑店查处
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焦点访谈〉栏目曝光客车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乱象有关情况的警示通报》(交运明电〔2020〕12号)和国家五部委《关于开展餐饮经营者勾结客车司机乱象专项整治通知》(交运函〔2020〕381号)要求,组织或配合加强对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勾结餐饮经营者宰客、收受回扣的司机,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停班和警示培训,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客运企业所属司机参与宰客的,将其作为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录。(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执法队)
加快客运数据规范化清理
根据《关于开展运政系统客运数据清理的通知》(浙公运〔2020〕53号)精神,按照“无效数据清除、重复数据删减、错误数据纠正、缺失数据补全”要求,全面校核、清理运政系统客运数据,做到经营业户、营运车辆、线路、标志牌等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和关联性达到100%。督促客运企业规范、准确申报客运数据,做到客运班线、公交线路、车辆、站点信息及时更新,并结合农村客运油补、城市新能源公交补助、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工作,对班线、公交线路和车辆形成管理闭环。(牵头部门:公运中心)
八、加紧包车客运运力疏导
进一步引导长途客运班线剩余运力转为客运包车。推进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发展,加快班车、包车经营方式的融合。加强对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信息化备案审核,审查包车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对包车实际运营情况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开展抽检核查,建立人工审核制度和抽查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对包车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监控。(牵头部门:县公运中心)
九、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客运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重点培训旅游包车、800公里以上客车和57座以上大客车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以行业从业人员现有培训程度分批次进行,一个年度内完成全员培训。(牵头部门:县公运中心)。
十、加大农村山区客运监管
以交通运输部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质量检查为契机,开展城乡客运整治行动,组织对城乡客运企业、农村客运企业开展《通村客运服务规范》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培训,并加强对规范落实情况、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应用情况的全面检查。落实夜间(22:00-6:00)三级以下道路不能通客车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要开展农村山区客运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信息化监管试点,提升监管能力。(牵头部门:县公运中心)
规范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按照市局部署,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同机制,推动出租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系统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车辆驾驶人违法记录信息、暴力犯罪信息实现联通共享,推动实现信息在线即时核查,提高驾驶员背景核查效率,并加强持证驾驶员的背景核查。推动巡游出租车车内音视频监管系统建设。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县公运中心)
督促客运企业落实标准化建设
对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围绕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运输组织、动态监管、安全隐患整改、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评价十个方面内容,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客运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台账档案记录;指导并督促客运企业落实标准化建设,所有客运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考评。(牵头部门:县公运中心)
十三、其他工作要求
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执法队、公运中心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人,负责推进整体工作,指定具体信息报送人员,负责信息报送,于每月底前将排查整治月小结和10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评估材料报局运输科。运输科联系人:张敏。
附件:1.苍南县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