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培训机构:
2019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学期结束及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期末教学目标检测时间安排
1.小学阶段
(1)小学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由学校自行组织项目测试,其他学科均为考查科目,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
(2)6月30日,小学三至五年级期末测试。
2.初中阶段
6月30日—7月1日,七、八年级期末测试。
3.高中阶段
(1)高一、二年级
6月30日—7月13日,期末考试,可自主命题或参加各类学校联盟联考。
7月17日—19日,学考。
(2)高三年级
7月7日—10日,高考。
(二)阅卷及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1.各学段阅卷时间安排
(1)小学段:7月1日;
(2)初中段:7月2—3日;
(3)高中段:由各校自主安排。
2.7月4日—5日,学生品德评定、家访、学期工作总结等。
3.7月6日,初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离校,暑假开始;7月21日,普高、中职学校,师生离校,暑假开始。
(三)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1.8月24日—31日,教师会议,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报到注册,始业教育;
2.9月1日,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开学。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科学做好期末教学评价工作。要全面安排好期末学业水平检测相关工作,认真做好阅卷评卷、成绩归档工作;要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学业质量分析,积极开展各学科教学反思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做好学生“品德行为、学业水平、艺术素养、体育健康、劳动素养”等方面评价,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
(二)严格执行中小学“减负”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基〔2019〕86号)精神,科学合理安排暑假作业,中学生个人考试成绩及位次允许家长获知,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内外公开发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学校不得发布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标榜或变相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暑假期间,中小学各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假期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习,不得提前开学。科学合理布置学生的暑假作业,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提倡布置运动性、亲子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根据学生特点,布置差异性作业。向学生推荐健康向上的课外读物,进一步落实“爱阅读”行动。高度重视假期学生视力保护工作,提高学生科学用眼意识,家长要做好引导监督。要鼓励学生在适宜的条件下,多参加户外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健康。
(三)全力推进学生安全及家访工作。要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教育,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创造多种途径对师生进行防传染疾病、防溺水、防雷电、防台风、防火、防触电、防诈骗、防欺凌、交通安全、文明上网和食品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要扎实开展“万名教师进万家”家访活动,通过上门家访,将学生暑期学习安排和暑期要求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日常安全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提高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水平,坚持家校联动,携手做好学生的健康成长工作。要特别重视关爱留守儿童成长,重点走访留守儿童及特殊群体学生,了解他们的困难与需求,及时给予生活、学习上的指导和帮助,妥善解决各种困难。
(四)持续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自我修炼。做实做细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工作,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中学在中考、高考结束后,要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排查,重点跟踪、关注心理高危学生。建立健全“一生一档”的动态关注机制,对于超出心理咨询范围的个案,动员家长及时寻求专业机构帮助。
(五)严格落实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全力确保暑期校园的安全。要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一律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除承担值班值守任务的学校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要继续通过“教育系统健康管理平台”对学生进行每日健康监测,教育引导学生外出时做好安全防护,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引导师生、家长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教育师生假期原则上非必须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做好外出报备工作,学生出温州要向班主任报备,教师出温州要向校长报备,校长出温州要向局长报备。加强重点地区旅居史师生管控工作,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苍的师生,要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上报,并协助当地乡镇、社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各学区、各校非必须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邀请人员来苍参加活动。
(六)抓好学校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各学区、各校要充分利用暑假以及暑假前后的时间,做好校产清查、保管、校舍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和学校用品的添置工作,周密安排、明确计划、强化督查、认真部署、安全施工,抓紧校舍维修,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有建设任务的学校一定要安排工程管理值班人员并做到尽职尽责,在赶进度的同时,要规范工作程序,重视施工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建设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各学区负责人要定期督查本辖区学校在建工程的进展情况,监督学校做好今年暑期落实到学校的各类教育装备与信息化设备接收、验收与监督安装工作。凡确定下学期开学交付使用的工程及教育装备和信息化设备,务必集中人力物力,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七)全力做好教育人才评选与队伍优化等工作。各学区、各校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做好党员教师的思想教育。要精心做好县“三坛”评选、骨干教师考核等准备和组织工作。公正、公开地做好市级各类评优评先推荐工作。要做好干部队伍优化调整、教师交流的相关工作及下学期的功课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暑期师德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强化师德教育,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豪感。
(八)全力做好暑假值班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校长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实行行政领导轮流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要进一步做好值班信息报送工作,遇到紧急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具体请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苍教办函〔2019〕57 号)文件要求执行。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值班人员安排表报送至学区。直属学校和学区暑假值班人员安排表,于7月15日前发送至局办邮箱cnxjyjbgs@163.com。县教育局值班电话:64718728;传真:64769843。
(九)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自觉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学校不得向社会办学机构出租或出借场地用于各类办班补课行为。严抓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或其他培训班。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有偿招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苍教纪函〔2020〕59 号)文件规定的9个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继续开展在编不在岗整治和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打造清廉学校,实现清廉教育。
(十)认真做好总结报送工作。各学区、各校要在学期结束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教职工座谈会,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做好2019学年学校发展性评价自查自评工作并制订好学校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2020年9月—2023年8月);拟好下一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于7月15日前将《2019年第二学期工作总结和2020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发送至局办邮箱cnxjyjbgs@163.com,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上报学区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由学区统一汇总发送至局办邮箱。
(十一)积极落实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校要在假期中积极谋划落实好下学期的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思路。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全面落实招生工作要求。要及时与新华书店沟通,提前安排好下学期教科书的库存和保管工作;要积极做好省市地方教材及学生刊物征订的宣传发动工作,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等刊物的推荐和征订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党报党刊及优秀教育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苍教函〔2019〕207号)文件要求做好《人民日报》、《求是》、《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等党报党刊及优秀教育报刊的征订工作。
各学区、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认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附件:苍南县教育局2020学年第一学期行事历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