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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霞关镇
生成日期 2020-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霞关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霞关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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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单位:

应急队伍是我镇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霞关镇综合应急救援队。

(一)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镇应急救援分队由镇人武部长王琪担任,镇政府赋予应急救援队伍最高指挥官在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机处置权。

(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医疗、安监、民政、交通运输、地震、环保、建设、农业、电力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组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分别成立相应专家组,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提出对策建议。由分管应急副镇长王道文负责牵头组织。

1.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队。依托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专业防汛抢险突击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村民及相关单位进行组建。主要承担汛期巡堤查险、险情处置、紧急救援和干旱紧急情况下应急抗旱,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由镇副镇长王青进负责牵头组织。

2.气象灾害应急队。依托人工增雨、防雹、防雷等气象灾害专业技术力量,会同民政部门组织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信息员、民政信息员、气象灾害危险区域防御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主要承担气象灾害的现场监测、制作和传达预警信息,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组织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由镇副镇长王青进负责牵头组织。

3.地质灾害应急队。依托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地质灾害危险点防灾责任人等组建。主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趋势分析,指导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信息,协助、配合县应急救援大队做好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由镇副镇长李丕宪负责牵头组织。

4.森林消防应急队。以森林消防专业或兼职队伍力量为骨干,由当地民兵应急分队、公安民警及民间救援分队共同组建,建立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演练,满足防火扑火工作需要。由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

5.企业、危险化学品救援应急队。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为主,会同经济等部门,依托有关企业的专业救护队,采取政府与企业共建方式,组建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队伍外,采取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由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

6.环境污染应急队。依托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力量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主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加强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辐射污染源等重点领域环境监控,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重点危险源及污染隐患调查,参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由镇环保部门负责牵头组织。

7.道路抢险和运输保障应急队。依托县道养护管理部门、路政部门、公路养护工程企业等组建道路抢通应急队伍。主要承担道路紧急抢通、清障保畅等任务,并加强与公安交警、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综合处置能力。依托重点客、货运输企业组建运输保障应急队伍,主要是完善应急运输车辆储备管理机制和征用补偿机制,提高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处置能力。由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组织。

8.水上搜救应急队。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交通为主体,会同公安、应急、农业、水利、环保、气象、卫生、渔政监督等部门组建。主要负责霞关镇管辖海域、内河通航水域、水库及湖泊水域内的水上搜救、船舶污染等应急处置工作。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

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队伍。依托公安、交警、消防等专业力量组建。主要承担重大交通事故现场交通管制、施救被困人员、疏导交通等工作,并建立与卫生、危险化学品、道路抢通、气象、环境等专业应急队伍的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快速有效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组织。

10.建筑安全及市政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由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市政、供水、排水、燃气、市容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单位,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职工,分别组建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及各类市政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主要承担相关领域应急抢险救援任务。由镇城镇综合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组织。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由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主要承担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伤病人员医疗救治等任务。由镇卫生系统负责牵头组织。

1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卫生、公安、工商、质监、林业等部门,建立由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动物疫控技术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等组成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主要承担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及高风险人群监测防控等任务。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

13.电力事故应急队。发电、供电和电力施工企业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组建电力事故应急队伍,主要承担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应急抢修等任务,并加强专业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的配备,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区域性联合应急机制。由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组织。

14.特种设备应急队。质监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拥有重要特种设备的大型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由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组织。

15.防暴反恐处突应急队。以公安特警队为主体组建,主要承担处置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任务。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

16.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充分依靠和发挥军队、武警部队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干民兵、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组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负责在我镇发生的洪涝、干旱、暴雨(雪)、冰雹、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任务。由镇民政办负责牵头组织。

17.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队。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农业、质监、工商、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能,整合专业力量组建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做好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参与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由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组织。

18.药品医疗器械应急队。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组建药品、医疗器械应急队伍,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预警,及时处置因药品、医疗器械引发的群体事件。由镇卫生系统负责牵头组织。

19.涉农突发事件应急队。农业部门要整合各方面资源,组建涉农突发事件应急队,负责本辖区内农业环境污染、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重特大农机安全、农业执法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

20.辅助应急救援队伍。根据霞关镇实际,主要是以防汛防台抗旱、抗震救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火灾、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水上救援等领域为重点,整合乡镇和各村居基干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建立辅助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要发挥各自优势,将队伍建设延伸到社会、基层,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组织起来,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应急志愿者队伍或组织。充分发挥群鹰救援队霞关中队、蓝天救援队霞关中队等公益性组织的作用,为社会各界参与应急志愿救援服务提供渠道。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各种辅助应急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由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霞关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