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71/2020-35190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苍南县住建系统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4-26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

苍住建〔2020〕57号

 

 

关于印发苍南县住建系统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基层所:

为切实增强住建系统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治理能力,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我局分别制定了建筑工地、城乡危旧房排查治理、高层建筑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整治等三个专项攻坚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苍南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攻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2.苍南县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3.苍南县高层建筑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印发

───────────────────────────

附件1

苍南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攻坚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根本性好转,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建筑施工行业领域攻坚治理行动,着力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

二、工作范围

全县受监在建工程。

三、工作内容

高度关注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文明标化工地建设。抓好在建工程的防控体系建设,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支模、超高脚手架等为重点内容,突出辅助工程、景观工程的监管治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下旬。安全生产八大领域攻坚治理行动是我县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主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行动的组织和落实。各参建主体单位对管理范围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及时复查,并准备好检查台账资料。

(二)全面检查阶段:2020年4月下旬至11月。县住建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受监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攻坚治理专项行动,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实行分类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或重点区域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各类安全隐患真改实改、见实见效、整治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2月上旬。对此次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努力查找不足之处,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对策,巩固和提高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领导工作,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建筑安全各项工作和措施。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要全面掌握工地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安全重点环节的把控,降低安全风险。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严重的建筑工地,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对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同时采取诫勉约谈、诚信扣分、不良信息公示等市场与现场联动措施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附件2

苍南县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排查重点:1.主体结构损坏严重、墙体开裂倾斜和多层多业主三层及以上预制多孔板砖混结构的房屋;2.用于生产经营或公益事业活动的农民自建房(酒店、商铺、农 家乐、民宿、文化礼堂等);3.工业用地“退二进三”改扩建为公寓、酒店或宿舍等用于经营的房屋;4.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交通、民族宗教部门行业领域的公共房屋,主要是学校、医院、文化场所、体育场所、社会福利机构、车站码头、寺庙和教堂等宗教场所。时间要求:4月15日前完成排查。

(二)实行“一房一档”管理,做到边查边治

对全县城乡房屋尤其是公共房屋建立“一房一档”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各类建筑物基本构造、外观形态、周边环境和使用状况等,排查结果录入浙江省城乡既有房屋排查登记系统,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鉴定”。

对符合《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鉴定情形的要及时告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建立疑似危房清单,涉及公共安全的经鉴定安全或排除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时间要求:5月20日前完成疑似危房鉴定工作,年底前基本消除各类危房安全隐患。

(三)开展防汛防台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防台排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防汛防台房屋隐患点部署开展排查。要求各乡镇每月5日前更新报送《排查列入监管(防汛防台期间需转移人员)房屋清单》。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开展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要制定工作计划、排查时间表、实施进度,落实人员和经费,明确工作责任,集中时间对辖区内城乡住房再次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要层层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责任人,严格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并同步建立疑似危房清单和“一房一档”。

(二)突出重点。重点治理改造:主体结构损坏严重、墙体开裂倾斜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或公益事业活动的房屋、多层多业主三层及以上预制多孔板砖混结构的房屋。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微信及宣传小手册等方式开展房屋安全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动业主对住房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同时各乡镇及时组织力量对房屋进行排查时,要求业主主动配合排查,并在排查表上签字确认。 

(四)组织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强、经营丰富的技术人员成立技术专家服务组,对住房排查人员组织培训,切实加强技术指导。重点对房屋结构类型、抗震构造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技术要点进行培训。现场排查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和全面准确,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同时,针对有险情的房屋,要制定预案进行劝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全区域、常态化、网格化的巡查制度,配备必要的房屋安全检测仪器,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监管的定期巡查;完善应急处置制度,突出风险评估、预警研判、决策处置机制。

 

 

 

 

 

 

 

 

 

附件3

苍南县高层建筑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高层建筑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按照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八大领域攻坚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掌握高层建筑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底数,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责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高层建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步骤

(一)前期排查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动员责任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附物业小区消防安全自查表),摸清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现状和火灾特点,对发现的问题短板,要逐一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日至11月下旬)。科室在责任主体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隐患整改督查工作,逐项逐条地督促整改,确保消除高层建筑消防各类事故隐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强化措施,深入检查消防安全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实行跟踪督办,逐一督促落实。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整改工作结束后,由专项督查小组逐一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重点逐一回访核查,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并对此次整改工作认真总结,建立高层建筑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即改隐患回潮、反弹,确保整治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清高层建筑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量化考核内容,级级压实责任,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在9月份开展第一次 “回头看”,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制定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向物业企业发放《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由负责人签字确认,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楼宇电视及小区广播、宣传栏等宣传渠道,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提示,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物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业主(租户),深刻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排查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附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自查表

                                                    编号:

物业小区名称


小区地址


物业企业名称


自查时间


安全责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检查内容

自查情况

1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是  □否

2

按规定配置或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是  □否

3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落实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技术标准。

是  □否

4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是  □否

5

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是  □否

6

组织防火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是  □否

7

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是  □否

8

值班人员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是  □否

9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予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是  □否

10

不得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是  □否

11

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车棚电气线路安装、敷设符合有关规定,采用质量合格的电器产品。

是  □否

12

开展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护保养。

是  □否

13

加强防火检查、夜间巡查和宣传提示,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及违规充电行为。

已落实

未落实

14

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加强对居住、商业、办公等场所及楼院的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严禁在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充电,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棚用电安全管理。

已落实 

未落实

发现的问题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