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紫菜加工园区(赤溪龙沙片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苍南县紫菜加工园区(赤溪龙沙片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委托苍南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苍南县紫菜加工园区(赤溪龙沙片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0年04月24日——2020年06月04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77-64762554
公示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规划背景
当前,苍南正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谋划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为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振兴乡村,培育新业态,苍南县紫菜加工园区项目建设成为打造全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的示范点,项目建设迫在眉睫。
为了落实苍南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苍南县紫菜加工园区建设并进一步协调该区域的整体建设,科学合理制定苍南县紫菜加工园区控制技术指标和技术规定,特此编制苍南县紫菜加工园区(赤溪龙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项目的进一步建设提供规划实施依据。
(二)规划区位
苍南县紫菜加工园区位于苍南县赤溪镇总体规划中龙沙次镇区沙坡片区的东部,距离苍南县城约19公里。规划地块位于龙沙五路以东,园区北路以南,甬台温高速复线以西。
二、规划内容
(一)现状概况
规划地块西侧现状为居住区,南、北临河,东靠东海。规划地块内大部分为存量建设用地,有一处养殖厂。规划地块周边现状道路西沿龙魁线(环海公路)、东临甬台温高速复线。
(二)功能定位及规模
功能定位:紧密结合苍南经济发展形势,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创建以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的现代化工业园区,使其具备紫菜等水产品生产、科研、交易与文化展示等功能。
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49770平方米。
(三)土地利用规划布局
本次规划共2个地块, 其中二类工业用地、公园绿地各1块。本片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43232平方米,共1个地块,地块北沿园区北路、东临沙坡五路。沿甬台温高速复线、东海、河流设置1块公园绿地,其中沿甬台温高速复线设置防护绿地宽度不少于30米,沿东海、河流设置防护绿地宽度不少于10米,公园绿地用地面积6538平方米。
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号 | 用地分类 | 用地面积(ha) | 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
1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4.4563 | 89.54 |
2 | G1 | 公园绿地 | 0.6538 | 13.14 |
3 | 合计 | 规划总用地 | 4.9770 | 100 |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序号 |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m2) | 规定性指标 | 指导性指标 | 备注 | |||||||
用地性质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套设施 | 机动车泊位(个) | 自行车位(个) | 主出入口方向 | ||||
1 | A-01 | 44563 | M2 | 40 | 2.2 | 15 | 40 | 开闭所 | - | - | 北、西 | |
2 | A-02 | 6538 | G1 | - | - | 70 | - | - | -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号;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苍南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5、《苍南县赤溪镇总体规划(2011-2030》;
6、《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市规[2017]127号);
7、《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苍政办〔2018〕112号;
8、苍南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7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附图
1、区位分析图
2、用地现状图
3、用地规划图
4、地块编号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