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宜山镇区E-26、E-40和E-4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苍南县宜山镇区E-26、E-40和E-4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苍南县宜山镇区E-26、E-40和E-4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16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77-64762554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上版《苍南县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E单元,其中涉及到的地块位于原瓦海线下黄段以南的E-40、E-42地块和原瓦海线下黄段以北的E-26地块。修改范围北至林黄河,南至兴湖村(湖广店村),东至兴湖村(李家垟头村),西至龙宜大道(规划),总修改范围用地约为9.33ha。
二、原控规情况
《苍南县宜山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6年12月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并批复实施,为苍南县宜山镇建设的法定规划依据。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为E-26、E-40 和E-42地块,在原规划中为二类居住用地和教育机构用地。
2016年版修改前的控制指标:
用地编号 | 规定性指标 | 指导性指标 | |||||||||||
用地性质 | 用地 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机动车位(个) | 自行 车位(个) | 配套设施 | 居住户数(户) | 居住人数(人) | 备注 | ||
E-26 | R2 | 43427 | 2.5 | 30 | 60 | 30 | |||||||
E-40 | R2 | 43289 | 2.5 | 30 | 60 | 30 | |||||||
E-42 | C2 | 6584 | 1.0 | 25 | 20 | 35 | 幼儿园 |
(注:原规划采用老版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_GB50137-90》)
三、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2019年修订);
6、《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7、《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8、《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划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
9、《温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7版);
10、《苍南县宜山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
11、《苍南县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已批的各专项规划、各层次相关规划;
13、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
四、修改内容
本次规划将原位于瓦海线下黄段以南的E-42地块用地性质由C2(教育机构用地)修改为R2(二类居住用地),并入E-40地块;将原位于瓦海线下黄段以北的E-26地块东南局部约0.88ha用地的用地性质由R2(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为C2(教育机构用地)。
本次规划确定E-42地块修改后用地面积为0.88ha,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8米,绿地率30%;原E-42地块并入E-40地块,各控制指标按照最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修改,用地面积为4.99ha,容积率2.1,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0%;E-26地块修改后用地面积为3.46ha,容积率2.1,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0%。
五、附图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3、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