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2020年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面推进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基坑施工、起重机械、大型支模架等重点领域安全责任落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平安和谐稳定,深刻吸取2020年3月13日宁波市镇海区东西盛ZH08-05-01地块项目在塔吊拆除作业发生的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县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全县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认真落实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风险叠加的严峻复杂形势,按照省委省政府“一手抓防疫复工,一手抓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认真履职尽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平安工地建设。对照“平安工地”创建“六个一律”、“八个必须”标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帽佩戴情况、门卫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类人员证书提供情况、安全责任书签订及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洞口临边防护情况等。
(二)脚手架工程。重点检查高大支模架和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审核和专家论证情况,模板架实际施工搭设情况,搭设完成后各方责任主体验收记录情况等。
(三)起重机械。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拆卸、维修保养等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等作业活动除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外,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下三项制度,经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实施:一是带班制度,建立安装拆卸作业带班班长制度,由带班班长统一指挥作业活动;二是交底制度,细化完善交底制度,确保作业工人掌握操作要领并签字确认;三是旁站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对上述作业活动的重要步骤实行旁站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经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作业活动。
(四)基坑工程。重点检查设计文件图审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审核和专家论证情况,基坑工程按图及设计工况施工情况,基坑支护实际施工及周边情况与设计图纸的相符性,基坑监测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应急物资、设备储备情况等。
(五)工地扬尘整治。按照《2020年苍南县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内容要求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施工场地硬化及绿化、车辆清洗及场地排水、材料堆放、垃圾处理及土方覆盖还有建筑渣土、泥浆外运及现场搅拌等。
(六)消防安全。严格落实“三自主一承诺两公开”要求,以施工工地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对象,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在建工地各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3月底前。各参建主体单位对管理范围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及时复查,并准备好检查台账资料。
(二)全面检查阶段:2020年4月至6月。县住建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大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7月。对此次开展大检查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努力查找不足之处,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对策,巩固和提高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领导工作,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建筑安全各项工作和措施。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要全面掌握工地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安全重点环节的把控,降低安全风险。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严重的建筑工地,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对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同时采取诫勉约谈、诚信扣分、不良信息公示等市场与现场联动措施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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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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