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及听证告知公告
曾云锡、曾云坚、曾云长、曾瑞兴、蒋贤取、李孝沿、洪叶针、洪叶恩、曾瑞认、曾云镇、詹加海、黄帮记等12户于 2020年 12月3日向我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审批的申请,要求在苍南县锦绣小区19-12幢拆迁安置建房,共1幢12间。现根据《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其总平面图如图所示。
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拟许可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3日)向我局异议,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如申请听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反映途径:
1、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监察科413室;
2、灵溪镇东仓小区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所规划股;
3、联系电话:0577-59900798 0577-64787272。
二、反映要求:反映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