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B-2地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结果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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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B-2地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结果的公告

各房屋被征收人:

经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人)自主协商选定温州百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担任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B-2地块)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工作,并于2020年12 月25日12时前将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协商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