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确定灵溪镇渎浦老街城中村(含萧江塘河绿化带)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苍房屋征收公字〔2020〕015号
因公共利益建设,需对灵溪镇渎浦老街城中村(含萧江塘河绿化带)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经审查,该房屋征收行为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该地块房屋实际状况,将灵溪镇渎浦老街城中村(含萧江塘河绿化带)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四至范围:东至渎浦安置小区,南至同安路,西至春晖路,北至萧江塘河(详见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
四、自本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设立和变更房屋租赁关系;
(四)户口迁入和分户;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一律不予补偿。
五、调查登记:实施单位工作人员择日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件。
特此通知。
附件: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