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乡镇敬老院建设提升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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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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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

     根据《苍南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苍政发﹝2010﹞188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计划的通知》(苍财社﹝2020﹞73号)文件精神,现将敬老院建设提升资金379万元拨付给你们(具体见附件),相应追加你乡镇2020年“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做好公开公示,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敬老院建设提升资金分配表.docx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