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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63/2020-5033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藻溪镇
生成日期 2020-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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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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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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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各社区党委,各村居、部门站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理顺城乡管理机制,规范撤村建居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会议精神,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锚定“1+5”发展目标定位不动摇,着眼“规模调优、资源整合、班子建强、服务提质、发展加速”目标,按照“先领导后群众、先摸底后推进、先试点后扩面、先定原则后抓具体”的思路,以“组织融合、人心融合、治理融合、发展融合”为基本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和谐推进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为我镇建设苍南中部宜居宜游的魅力“花园城镇”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通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实现“三确保、四优化、五促进”目标。“三确保”: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任务,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确保依法依规、稳妥推进,不出非正常事件;确保实现组织意图,选优配强村(社区)组织班子。“四优化”:优化村(社区)组织班子结构,优化村(社区)规模布局,优化基层治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五促进”:促进村(社区)组织统筹能力提高、促进中心村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促进乡村人口集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下联动。始终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强化各社区党委的主体责任,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各类组织、各项事务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推进、各村居齐头并进的工作态势。

——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明确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要求,规范程序步骤,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合法合规。

——坚持尊重历史、符合民意。根据行政村历史沿革、风土人情、地理位置、发展现状和群众意愿,主动加强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讲清讲明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重要意义,讲清讲明有关政策措施,最大程度争取支持配合,稳妥推进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

——坚持因村施策、稳妥推进。立足当地实际,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按照宜留则留、宜撤则撤、宜并则并、宜改则改的原则,一村一策制定优化调整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方案,确保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符合实际、有序推进、风险可控、和谐稳定。

——坚持从严从实、选优配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求,围绕建设基层铁军连队的目标,大力拓宽选人视野,加强人选考察审查,注重在优秀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乡贤能人等群体中发现人选,真正把跟党走、品行正、心肠热、办事公、能力好的优秀人才配备到村(社区)组织班子中。

二、调整要求

根据我镇村(社区)规模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六个不变”前提下(土地<;林地>;承包关系不变,原各村各项结对扶持政策在规定期限内原则上保持不变,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的投入和受益范围不变,已签订的各类有效经济合同不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不变,已安排的各类扶贫资金和帮扶项目的享受对象范围不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整方式

按照“地域相近、人文相通、血缘相亲、产业相融”原则,综合考虑户籍(常住)人口、地理位置、历史渊源、产业特点、发展水平等因素,通过做大集镇村、做强中心村、以强带弱、以富带贫、产业发展、抱团发展等形式,科学合理推进村规模优化调整。

在加大调整力度前提下,对少数民族村、单个海岛村和重点历史文化村(列入国家和省名录的传统村落)等需要予以保留的特殊村,由各村党支部建议,经镇党委讨论后提出意见,报县委研究同意,再报市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以不纳入调整范围。

(二)村改社区

1.将符合条件的村改为城市社区或农村社区。①城市社区以完成城中村改造的村为重点,凡集体土地已基本征收完毕(一般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2亩),村庄已全部或者大部分完成拆迁,或近期已列入规划需整体征收土地和搬迁,且村民已落实安置计划,原则上要列入村改社区范围,一般要2个以上行政村改社区或者采取撤村并居建社区。新建社区人口规模一般为1500至3000户;新建住宅区、城市中心区要扩大人口规模,一般为3000户以上。②农村社区以城镇规划建成区以外,已完成股改、村集体经济较好、产业相同特色明显、居住相对集中、村民融合较好、外来人口较多的行政村,通过新村(社)规划有意愿建立社区的村为重点,可以实行村改社区(一般指2个以上行政村改社区)。新建社区规模不低于1000户。

2.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地理位置、历史渊源、发展现状和产业特点等因素,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采取撤村改居、撤村并居等方式,稳妥有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

3.村改社区后,原则上保留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土地(含尚未开发的村留地、尚未征收的集体土地等)、设施设备、存款、债权等资产,由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继续负责管理、经营。原已签订的各类有效经济合同不变。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调整。社员股东继续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选举权、表决权、监督权。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社员股东代表继续履行职责。原村级公共设施,继续保持公益集体性质。

三、方法步骤

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与启动阶段(2019年2月—3月下旬)

1.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社区党委要采取召开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村(社区)基本情况排摸,确保做到“三资”核查清、群众意愿清、历史人文清、组织队伍清、重点人物清、“三宗”情况清、信访问题清、风险隐患清等“八个清”,“八个清”未到位的,不得启动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特别是要在3月15日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

2.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立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和工作组职责分工。

3.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各社区要逐村制定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具体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方案,做好复杂村专项审计工作,统筹考虑村(社区)组织班子人选。各社区要及时向镇委逐一汇报关于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模拟方案。

4.研究新村(社区)名称。严格按照《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充分考虑历史沿革、文化渊源、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社会知名度、群众意愿等因素,经充分酝酿、反复论证,拟订新村(社区)名称。新村(社区)命名,由所在村居提出后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经县民政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市民政局备案。

5.提出新村(社区)办公地址。在充分利用现有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基础上,按照人口集聚较多、经济发展较好、交通相对便利、公共设施相对完善等要求,结合办公地址与原村距离、服务半径、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新村(社区)办公地址。新建扩建村(社区)办公楼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3月中旬—4月底)

1.全面动员部署。在全面完成“八个清”,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在全镇召开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动员部署会的基础上,各社区要再次发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要求、强化纪律,各项工作要及时跟进,讲清讲透目的意义,明确调整目标、调整范围、工作要求、时间步骤、组织保障,形成合力共抓、全面推进的工作态势。特别是落实“四个100%”要求,即参与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工作人员政策知晓率100%、调整村(社区)群众(户代表)意见听取率100%、镇领导干部与村(社区)干部谈心谈话率100%、涉及村(社区)党员干部纪律承诺书签订率100%。

2.收缴保管印章。社区要集中收缴并保管规模优化调整涉及村的党组织、村委会、村监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印章。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印章的,由村党组织书记提出,经驻村干部、联片领导审核后准予使用。

3.依法依规实施。通过集体决定、请示批复、班子组建、“三资”融合等程序完成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通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方案和村集体资产处置方案,提出新村(社区)名称和办公地址,形成相关请示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研究形成《关于要求调整村(社区)规模的请示》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作出批复,镇宣布调整村(社区)规模决定、组织设置和干部配备;新村(社区)挂牌运行。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5月)

1.档案整理移交。按照“统一收存、统一管理”要求,完成被撤销村级组织档案资料、各类印章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整理、更换、移交等工作。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故销毁、变卖、占有或拒交的,依法严肃进行查处。

2.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村(社区)各类组织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工作例会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和“五议两公开”等制度要求,确保新村(社区)组织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加强对原村办公楼、文化礼堂、为老服务中心等各类活动场所管理,面向群众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确保原村各类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3.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师徒结对等形式,对新村(社区)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帮助村(社区)干部明确职责任务、理清发展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完善村(社区)组织班子和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推动村(社区)干部担当作为。组织新村(社区)干部开展交叉走访,熟悉村情民意,增进群众感情。

4.做好证照标识更换。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做好门牌户牌、道路交通标识、公交站点名称等更换工作,公安、人力社保、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妥善做好群众户籍、身份证、社保卡等证照的办理和信息变更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继续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社会安定有序。新村(社区)要加强村(社区)活动场所标识管理,及时将含有被撤村名称的标志标识、牌子展板等设施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5.同步推进融合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根据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帮助新村(社区)制定规划,优化村庄用地布局,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新村聚居点等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宣传、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以新村(社区)为重点组织开展“村晚”“邻里节”、“运动会”等群众性活动,提升群众对新村(社区)的认同感。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藻溪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落实工作经费。建立“一个村、一位领导、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社区)、全程参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听从指挥、主动作为,村(社区)组织班子成员要全力支持配合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推行复杂村(社区)“四个一”工作机制,即“1名县级领导包干督战、1名乡镇领导干部具体负责、1个攻坚组合力作战、1个公安专班全力投入”。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实行“一周一研判、半月一会商”的工作机制。镇组织办牵头统筹,负责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组织设置和干部安置分流工作的指导;民政办负责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程序的指导;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和管理的指导;镇纪委负责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政法、信访、公安和司法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打击黑恶势力,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稳定;宣传办负责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等工作,形成良好氛围;司法部门负责做好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档案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乡镇做好调整村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共青团、妇联负责发动群团组织支持配合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做好共青团、妇联等村级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工作。

(三)注重统筹兼顾。各部门站所要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推进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基础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衔接有序、协调推进。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生态搬迁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移民群众向移民地村(社区)融入。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后进村(社区)整治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少数村(社区)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盘活资产资源,统筹安排项目,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优势互补、抱团发展,确保每个新村有发展项目、有1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使用,统筹考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礼堂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合理规划、集中实施、共享使用。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推动乡镇重心下沉、力量下沉,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四)严明工作纪律。采取无告知检查、常态化督查、民意调查等形式,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明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三个一律”要求:曾受刑事处罚的一律不作为村(社区)各类组织班子成员;不支持不配合工作的,一律就地免职(歇职);恶意阻挠破坏的,一律追究责任。

(五)营造舆论氛围。把宣传引导贯穿到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制作悬挂标语横幅、编发宣传“小册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有关政策,为群众释疑解惑,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各单位要统一宣传口径、严把宣传方式,未经镇村(社区)规模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严禁利用网络媒体宣传。实施舆情监测机制,强化对舆情的收集、研判和预警,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信访和舆情,要第一时间掌握真相、消除影响;建立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超前抓好风险防控,及时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平静。


附件:

1.关于成立藻溪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 关于成立藻溪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包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藻溪镇委员会    藻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


关于成立藻溪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藻溪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调整工作顺利推进,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藻溪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  静、罗明笋、黄上平

常务副组长:杨计建

副组长:安  宇、余  俊、陈兴华、陈世碧、朱乾恩、屠昌永、谢忠魁、陈  法、黄圣细、陈先党、陈  仕、王加毅、李  苗、陈林森、王顺祥

成  员:潘江海、谢尚实、王宏权、黄瑞中、宋晓青、包莉莉、许允玺、蔡万皆、蒋财荣、肖云峰、陈圆圆、陈培寅、陈成艇、李  厦、陈珊珊、陈绍銮、陈庆松、周长快、虞雪康、杨祖贵、彭希和、胡载瑶、李  宋、林文峰、陈希鹏、杨乃降、易际敢、陈晓微、温财记、郑计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委组织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具体业务指导,杨计建兼任办公室主任,朱乾恩、黄圣细、王顺祥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综合组、“三资”处置指导组、宣传导控组、信访维稳组、纪律保障组等五个工作组。


附件2


关于成立藻溪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包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藻溪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调整工作顺利推进,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藻溪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包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兴康居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林森

成员:陈珊珊 黄步军 蒋财荣

建光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计建

成员:郑  晓 董飞腾 肖云峰

银湖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先党

成员:金启希 黄瑞中 章国文

富山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圣细

成员:陈礼芬 陈祖永 黄广坚

加针坑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圣细

成员:邓松青 陈成艇 林初林

东溪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 仕

成员:陈友到 陈芬芬 杨 湖 

九堡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顺祥

成员:林群超 章凤珠 许益忱 陈圆圆

蔗岙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顺祥

成员:安 宇 陈林凤 宋晓青 戴安平

燕坑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顺祥

成员:叶德文 何月仙 陈绍銮 周长快

东垟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兴华

成员:赵伯贵 彭希和 陈庆松

下村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兴华

成员:陈友安 林丽云 黄邦改

兴文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屠昌永

成员:陈孝雷 范琳瑶 刘荣臻

流石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加毅

成员:董 雄 谢尚实 蔡万皆

下应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加毅

成员:韩显胜 包莉莉 陈培寅

北山坡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 苗

成员:余 俊 陈小玲 章 云 陈礼周

坡南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 苗

成员:黄定林 冯礼杭 陈先平 陈 茹

盛陶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世碧

成员:陈小影 木婷婷 李丕准

高岙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乾恩

成员:陈应化 张子例 陈礼夫

周浦岭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忠魁

成员:姜 泽 梁 华 王宏权 谢炳标

新荣村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忠魁

成员:宋方华 陈孝省 杨祖贵 李 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