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能源监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夏季室内空调温度控制专项监察行动,有效降低公共建筑用能,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该大队分别对政府机关办公楼、医院、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银行网点等80多家公共机构、公共建筑进行现场抽查,重点检查是否执行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夏季室内温度控制不得低于26℃的规定(除特殊温度要求的区域外)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
从检查整体情况看,各公共机构、公共建筑能够较好地执行“夏季室内温度控制不得低于26摄氏度”的规定,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但发现个别单位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小部分办公室空调启动的同时开着门窗;二是有些办公室没人,但开着空调;三是部分空调使用年限太久耗能较大。对于此次监察结果,监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场改正纠正相关问题,并进行了法律法规以及节能节电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