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亲子阅读•书香家庭”网上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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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亲子阅读•书香家庭”网上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学区、各社区学校(学院、分校):

为营造亲子共读的家庭阅读氛围,推广温州学习网“电子图书”版块的应用,推进苍南学习型社区建设,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城市大学关于开展“亲子阅读•书香家庭”读书月活动的通知》(温教职〔2019〕42号)要求,决定开展“亲子阅读•书香家庭”网上读书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20日至9月1日。

三、活动程序

(一)发布书目。通过媒体发布导读专家提供的阅读书目。

(二)阅读、撰写读后感。可从推荐书目的任选一本阅读,并撰写读后感。

网上阅读方式:登录“温州学习网”—“电子图书”—“亲子阅读•书香家庭”栏目,选择发布的书目的任意一本进行阅读,同时结合专家的导读,完成图书阅读任务。

(三)上传材料。活动结束前,通过指定路径提交以下材料:1.读后感一份。读后感须以中小学生为写作主体,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不得抄袭。2.“书香家庭”申报材料一份。“书香家庭”为选报项目,材料一般包括家庭成员及其学历、知识结构、荣誉等,以及家中藏书、亲子阅读活动等相关内容,可图文并茂。

1.附件:上传材料(文本后面注明指导老师);

2.姓名:学生的真实姓名(学校—年级—班级—);

3.归属(市、区):苍南县;

4.联系方式:指导老师电话号码;

5.完成后按“提交”结束。

(四)评选“优秀读后感”和“书香家庭”。参赛作品由评审组登录“温州学习网”打分,根据打分排序,由市教育局、温州城市大学评选出“优秀读后感”市级一、二、三等奖,市级 “书香家庭”若干名;县教育局、苍南社区学院评选出县级一、二、三等奖,县级“书香家庭”奖若干名。

(五)评选“优秀指导师”和“优秀组织奖”。指导学生读后感获县级一等奖以上者获“优秀指导师奖”。根据组织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

四、有关要求

(一)活动采用“亲子共读、专家导读”的方式,要求参加活动的对象以中小学生家庭为单位,亲子共读一本书;并在专家的导读下,有计划地完成阅读任务。

(二)2019年度“亲子阅读•书香家庭”活动,作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内容,被纳入2019年度社区教育工作考核,请各社区学校(分校)认真组织宣传,积极推进亲子阅读活动。

联系人:蒋老师,电话:64766501,联系地址:浙江电大苍南学院303室。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8日

苍教职函〔2019〕97号(关于开展2019年“亲子阅读•书香家庭”网上读书月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