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苍政发〔2016〕135号)和《苍南县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苍财教〔2017〕7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苍南县2019年度专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专利和发明专利申请资助
(一)授权专利资助
1.对象:授权专利的第一权利人,且该专利权人地址(以专利证书登记地址为准)在本县辖区内。
2.资助范围及标准
(1)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授权专利资助按照《苍南县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苍财教〔2014〕28号)执行。
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资助1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给予资助500元。国外或海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在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25000元;在其余国家和地区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12000元。国外或海外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资助5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同一件专利按就高原则,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2)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5月5日授权专利资助按照《苍南县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苍财教〔2017〕72号)执行。
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资助1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给予资助500元。国外或海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在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25000元;在其余国家和地区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15000元。国外或海外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资助5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同一件专利按就高原则,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3.提交材料
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专利证书复印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上中文译文)、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资助
1.资助对象: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一申请人,且该申请人是苍南县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 资助范围及标准
(1)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按照《苍南县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苍财教〔2014〕28号)执行。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每件给予资助8000元。
(2)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8月2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按实际缴纳的实质审查官费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最多给予10个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
(3)本通知中“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时间”指《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的发文日。
3.提交材料
申请表(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复印件、实质审查官费收据复印件、《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国外或海外专利申请结账凭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县专利大户奖励
(一)奖励对象:苍南县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自然人)。
(二)奖励标准
1.年授权各类专利30件(含)以上,且其中有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奖励3万元;
2.年授权各类专利50件(含)以上,且其中有发明专利2件(含)以上,奖励5万元;
3.年授权各类专利100件(含)以上,且其中有发明专利4件(含)以上,奖励10万元。
4.县专利大户奖励申请须在专利授权的下一年度内提出。
(三)提交材料
申请表(附件3)、专利证书复印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上中文译文)、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贯标奖励
(一)奖励对象:2018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达标验收的苍南县域内注册企业。
(二)奖励标准:每家给予奖励10万元。
(三)提交材料:申请表(附件4)、贯标证书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
(一)资助对象:苍南县域内科技型企业(指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等)。
(二)资助标准:以发放贷款同期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进行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已获得上级科技部门经费补助的专利权质押贷款不再另行补贴。
(三)提供材料
申请表(附件5)、企业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质押及贷款合同复印件、在相关行政部门的登记备案资料复印件、银行发放贷款凭证复印件、银行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复印件、专利权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有下列情况不予专利资助
1.专利授权后通过购买、转让等方式取得专利权的;
2.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外或海外专利的;
3.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7年6月1日前或2019年5月5日后;
4.发明专利申请实审公告日在2017年6月1日前或2018年8月2日后;
5.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给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1.受理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逾期视为放弃。
2.受理地址:苍南县行政中心(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555号)525室苍南县科学技术局,联系人:杨文玮,联系电话:0577-68881629。
3.请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所提供材料须同时提交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附件:1.《苍南县专利资助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
2.《苍南县专利资助申请表(自然人)》
3.《苍南县专利大户申请表》
4.《苍南县贯标奖励申请表》
5.《苍南县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申请表》
(附件下载在页面下方)
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