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渔船禁渔期非法出海捕捞 28名渔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发布日期: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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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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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渔期出海非法捕捞作业,28名渔民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日凌晨,龙港警方联合当地执法部门,在我县长腰附近海域查获九只非法捕捞作业渔船,缴获一大批非法捕捞设备和水产品。

每年5月1日至8月1日为禁渔期,国家明令禁止出海捕捞。“物以稀为贵”,禁渔期的水产品价格暴涨,比如当地的梅鱼、龙头鱼、梭子蟹,在禁渔期的市场价格比平时要高出数倍。在暴利的诱惑下,一些渔民明知在禁渔期出海捕捞作业会触犯法律,还是铤而走险,出海捕捞。

非法捕捞者往往选择在夜间出海,船舶没有定位系统,在捕捞海域上和执法船只玩起“捉迷藏”,给执法部门监管制造了相当大的困难。当天凌晨,执法人员共查获九只用于非法捕捞的船舶,还有起网机9台,200余张渔网,查获梅鱼、梭子蟹、龙头鱼等水产品约400公斤。而九只渔船都没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捕捞许可证》,船上配置了起网机、渔网等捕捞设备,而参加捕捞的大部分没有渔业职务船员证书。

通过测量,这些用于捕捞作业的渔网最小网目均在50毫米以下,有的只有39毫米。渔网的网目小,更容易捕捞到小尺寸的水产品。落网的28名犯罪嫌疑人长期从事渔业活动,年龄均在60岁上下,具有相当丰富的捕捞作业经验,其中多人还是非法捕捞前科人员。

目前,涉嫌非法捕捞作业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等28人分别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