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考考点,各高中:
2019年高考在即,为确保我县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省考试院《关于开展考试安全教育日和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考试安全教育日和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考试安全教育日活动参加对象为教育考试中心全体成员和各考点考试工作人员。
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参加对象为各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全体学生及高三学生家长。
二、活动时间形式
考试安全教育日活动时间为5月23日1天。教育考试中心和各考点要组织安排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包括各类监考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全省高考考务培训会相关内容和违反考试安全的典型警示案例。在学习会上梳理、排查本地、本单位考试管理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升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和纪律意识。强调教育考试工作人员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求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签订《考试工作责任书》。
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活动时间为5月20日至24日一周内。由教育考试中心牵头布置,辖区内各高中学校(中职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覆盖三个年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生守则》等相关规定,宣讲高考违纪舞弊典型案例。组织以“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为主题的倡议动员和由全体考生参加的集体签名活动,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规违法行为,并要求每位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积极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各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召开高三学生家长会,覆盖到所有考生家长。组织学习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典型案例,强调“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暂停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入刑”等作弊后果。重点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律条款“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通过对家长的警示教育,强化家长对考生作弊行为的检查监督力度。
三、工作要求
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活动是向全体考生宣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和要求、营造诚信考试氛围的有利契机和有效载体;考试安全教育日是进一步提升考试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责任心的重要举措。两者对确保考试安全、规范考试管理具有先导性的作用。各高考考点、报名点学校必须加强领导,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按要求认真部署落实。在紧紧围绕宣传教育主题和规定内容组织活动时,可结合本单位考试管理的实际情况,设计针对性的内容和活动,以加深考试工作人员对考试安全和广大考生对国家教育考试管理规定的理解,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将两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材料电子稿于5月27日(星期一)前发386883744@qq.com邮箱.联系人:杨齐军,联系手机:1356608710(668710)。
苍南县教育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