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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局):
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对象名单(第一批)经所属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联合审核后,已于2018年11月30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现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15]97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的通知》(苍政办发明电[2018]15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度梁世永等226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专项资金58.407万元下达给你们,由有关乡镇在2018年“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预算指标支出(浙财建[2017]177号)。请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至申请对象一卡通。
附件:
1、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对象(第一批)核准汇总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