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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商品混凝土预拌加工的企业,企业拟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县工业园区06-5-1地块投建“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13333m2,厂区内共一幢综合楼、一个搅拌站、一个料仓、一个卫生间、一个发电机房及一个配电间。该项目经温州市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核准混凝土产能为40万方。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40万方混凝土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9018万元,资金全部由业主自筹。。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黄龙住宅区 | 北 | 1800m | 西湖社区 | 东南 | 1150m | |
后蔡村 | 西侧 | 760m | 黄家垟村 | 东南侧 | 2.0km | |
上河头村 | 西北侧 | 760m | 内李村 | 东南侧 | 1.8km | |
下汇头村 | 东北侧 | 160m | 联进村 | 东侧 | 1.2km | |
横支村 | 东南侧 | 450m | 兰花桥村 | 东北侧 | 1.1km | |
大浃头村 | 南侧 | 1.7km | 上汇村 | 北侧 | 1.1km | |
上刘村 | 东南侧 | 1.9km | 山北底村 | 西北侧 | 2.0km | |
红星村 | 南侧 | 2.2km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根据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搅拌机清洗水、运输车辆清洗水、作业面冲洗水、石料加工喷淋水等生产废水全部经过砂石分离和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混凝土冲洗、拌合等,实现零排放。
2、根据影响预测,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工艺粉尘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粉尘预测结果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项目建成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3类标准要求;敏感保护目标下汇头村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类标准。因此,项目建成后,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为进一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企业对高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在此基础上,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沙石料、残余混凝土(砂石)、沉淀池沉渣、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沙石料、残余混凝土(砂石)经处理后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桶经厂家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根据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搅拌机清洗水、运输车辆清洗水、作业面冲洗水、石料加工喷淋水等生产废水全部经过砂石分离和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混凝土冲洗、拌合等,实现零排放。生活污水纳管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2、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通过集气罩收集,然后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高达99.5%)后除尘,全过程密闭操作,沉降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有组织废气则通过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粉尘可采取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的办法,卸料过程减小卸料落差,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输送带。
3、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沙石料、残余混凝土(砂石)、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沙石料、残余混凝土(砂石)经处理后回收再利用,沉淀池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活垃圾应该日产日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作卫生填埋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整改措施后,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做到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整改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您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您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您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您对该项目建设运行最担心哪方面的环境问题;您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工业园区06-5-1地块 联系人:殷转伍 联系电话:13958793888
十、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77-85556006
公示单位: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