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将灵溪玉苍路163-177号四层国有资产租给县国资办使用。现根据《苍南县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将租赁事项公示如下:
一、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资产(地址) | 承租人 | 租金 | 租赁期限 |
灵溪玉苍路163-177号四层 | 县国资办 | 50000元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二、以上资产租赁价值经市场询价或评估确定。
三、租金先付后用,资产不能转租;承租方承担使用该资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四、本租赁项目公示期10天(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1日)
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7-59917973
县国资办监督电话:0577-59917963
特此公示
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