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苍南县2019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公示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15]97号)及《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苍南县民政局 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的通知》(苍住建[2019]174号)等文件规定及要求,经乡镇、不动产、民政和住建等有关单位审核,林珠永等226户家庭(包括新申请和年审)符合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由于今年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今年不再新增实物配租,拟对这些家庭全部实行货币补贴(去年已经配租的除外)。现对这些拟保障的家庭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10月11日-10月17日),如有不实之处,请向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7-59908700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