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2019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公示

  • 发布日期: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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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2019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公示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15]97号)及《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苍南县民政局 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的通知》(苍住建[2019]174号)等文件规定及要求,经乡镇、不动产、民政和住建等有关单位审核,林珠永等226户家庭(包括新申请和年审)符合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由于今年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今年不再新增实物配租,拟对这些家庭全部实行货币补贴(去年已经配租的除外)。现对这些拟保障的家庭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10月11日-10月17日),如有不实之处,请向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7-59908700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

2019年第一批公示.xls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