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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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编织袋生产的企业,企业选址位苍南县灵溪镇宫后陈工业区(华侨路398号),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编织袋生产,建设规模为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1     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情况

保护项目

方位

距离

保护名单

保护级别

水环境

北侧

125m

萧江塘河

GB3838-2002III类标准

大气环境

北侧

19 m

居民住宅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西侧

24 m

恒丰嘉园

西北侧

56 m

康和嘉家园小区

东北侧

317 m

官塘村

西南侧

674 m

灵堡村

西南侧

746 m

河尾庄村

西北侧

982 m

治尾缪村

东北侧

1597 m

横江村

东南侧

1478 m

渡龙村

声环境

北侧

19

居民住宅

GB3096-20082类标准

西侧

24

恒丰嘉园

西北侧

56

康和嘉嘉园小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废气:经预测,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厂区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根据预测,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影响较小。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及时回收或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废气:在拉丝机、造粒机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采用总风量15000Nm3/h 的风机进行抽风,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70%,通过布设的引风管道收集后统一汇总进入超氧烟气反应器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

固废: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经采取相应措施,固废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位于苍南县灵溪镇宫后陈工业区(华侨路398号)。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根据《苍南县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前过渡期部分项目环评审批指导意见》(2018 616日)苍环发[2018]17号,本项目为位于“人居环境保障区”的目前具备工业功能区(工业集聚点)特征的区域内,且工商注册登记在《区划》实施前的二类工业企业,符合过渡期审批条件。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建设地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宫后陈工业区(华侨路39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文钦1390677831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01

联系人:张工 0577-88930800

项目审批部门: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7-59902506

 

                                 公示单位: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

                                         20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