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3/2019-49999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局 |
生成日期 | 2019-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农〔2018〕166号 |
苍农〔2018〕166号
关于印发《苍南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和管制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
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省政府《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等通知要求,为做好轻度、中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农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最大限度的利用有限的耕地资源,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附件:苍南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制方案
苍南县农业局
2018年9月5日
苍南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印发
附件:
苍南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制方案
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省政府《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等通知要求,为做好轻度、中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农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最大限度的利用有限的耕地资源,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最根本出发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制度,为改善提升我省耕地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苍南县农田土壤污染问题仍较突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不容乐观,特别是重金属等污染已对局部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既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拓展农业生态功能,全面建设绿色农业强省的必然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切实履责,加大力度,提前部署、总体规划,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任务。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践行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风险管控,重点针对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隐患,强化政策引导,落实有效措施,依靠科技进步,组织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和重点项目,努力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规范运作。按照耕地污染现状进行科学布局,统筹安排,优化、集成并建立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关键技术模式,统一技术标准和要求,做到规范运作。
二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区域的耕地土壤类型、种植特征和受污染程度,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现有资源和设施,合理布局,示范带动,整县推进,分批实施。
三是机制创新,注重实效。建立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在强化政府宏观指导的同时,引入市场化运行和第三方参与机制,发挥农民、农民合作社的积极性、自主性、创造性,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重点在水稻种植等区域,积极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形成较完善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
四、主要任务
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和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基础,选择轻中度污染和农产品超标的典型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农产品不超标。
(一)加强外来污染源头防控。针对工矿企业区和城市郊区周边农田,在农田周边设立污染缓冲区,建设污染隔离带;针对产地周边大气污染排放和主要交通线,建立适宜的树木隔离带;针对受污染的地表水体周边农田,改造田间灌渠系统,实行灌排分离,建设生态沟渠。
(二)筛选和应用低积累品种。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种植习惯等开展低积累品种筛选和应用,重点针对不同作物品种对重金属的吸收特征,选育抗性强、重金属低积累的作物品种,确保选育的低积累品种不减产、农民不减收。
(三)实施水肥综合调控措施。根据作物不同生育期水肥需求特征,建立适宜田间水肥综合调控措施,并实行农业投入品清洁化替代,采用低重金属含量的化肥、碱性肥料及低重金属含量的有机肥料,以及生物和物理防虫、防菌和防病措施等,降低作物可食部位对污染物的吸收累积。
(四)开展土壤环境改良工程。开展以调节农田土壤酸碱度为核心的土壤环境改良工程,通过施用钝化剂、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提高土壤pH值、增加土壤有机质,降低重金属等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和危害程度,阻控作物对土壤中污染物的吸收,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风险能力。
(五)采用粮食替代种植技术。针对受污染耕地和当地种植作物的实际情况,在各种安全利用技术不能保证粮食(主要水稻)作物可食部位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科技为依托,积极采用替代种植技术,实现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
(六)推进种植产业结构调整。对土壤污染较重区域,严格控制对污染物敏感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充分利用不同作物对污染物的耐受性和抗逆性,因地制宜选育一批对污染物耐受且低富集或不富集品种,加强推广种植,降低食用农产品的污染风险。
(七)预防作物秸秆二次污染。针对受污染耕地生产的含重金属秸秆废弃物,以无害化、资源化为目标,建立秸秆能源燃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技术工程,通过秸秆移除和废弃物处理工程,实现耕地污染物的移除和不扩散。
五、进度安排
2018年,启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组织编制《苍南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制实施方案》,开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的培训,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工作。
2019年,初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及标准,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培育一批从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主体,形成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市场化推进格局。
2020年,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推广和应用,实现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开展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工作,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及推进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局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扶持。县政府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调查评估、科研试点、推广示范等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发挥集合效应,形成政策合力。
(三)建立推动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省内外科研院校技术优势,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各地要加强相关技术培训指导,编制安全利用推荐技术目录,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水平。
(五)突出监督评估。对开展安全利用的区域,先期进行耕地—农产品污染情况综合评估,制定安全利用目标。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开展阶段性绩效考核和终期评估,保证实施前有目标、实施中有监督、实施后有效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六)做好宣传培训。县农业部门要深入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班,提高队伍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