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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对《关于苍南县城市公交票价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经县政府同意,我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拟定《关于苍南县城市公交票价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于2018年8月27日前以传真形式、电子邮件或信笺反馈到我局收费科。
电话(传真):0577-68881836,邮箱:429642675@qq.com;邮寄地址:浙江省苍南县行政中心428室收费科,邮编:325800(信封请注明“公交票价”)。
附:《关于苍南县城市公交票价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苍南县城市公交票价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公交票价管理,更好地服务苍南城市建设,方便群众出行。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精神,现将我县城市公交票价管理通知如下:
一、城市公交票价
城市公交票价实行一票制差别化管理,即按公交线路营运长度计费。营运长度在15公里(含)以下的公交线路,每人次票价2元;营运长度在15公里以上的公交线路,每人次票价3元。
二、票价优惠政策
1、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坐城市公交需购买全价票。身高1.20-1.50(含)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身高低于1.20(含)米的儿童免票。儿童票按全价票的50%计算。
学生乘坐城市公交需持有效证件到苍南县鸿图公交有限公司和苍运公交有限公司办理优惠卡,可享受半价乘坐。
2、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的乘车人员,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
3、对苍南籍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苍南县鸿图公交有限公司和苍运公交有限公司的老年卡免费乘车城市公交。
4、对年满70周岁的台湾同胞,可凭台胞证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对长期旅居我县的70岁以上台湾老年同胞,凭免费卡免费乘坐。
5、持有《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市民可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
6、其他减免优惠政策由经营单位自主确定。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