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20/2018-50003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18-03-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 |
为不断加强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提拔能干肯干的年轻干部到中层岗位进行锻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选拔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拔职位:中层正职1名(县民生民意调查中心主任),中层副职1名(县统计局执法稽查大队副队长),共2名。
二、任职条件:拟选拔对象除了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外,还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证书)文化程度;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4、中层正职拟选拔对象应担任本单位中层副职满2年;中层副职拟选拔对象应在本单位正式工作满2年。
三、方法程序
1、民主推荐:召开全局机关干部会议,由与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推荐,超过三分之一人数民主推荐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2、确定考察对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召开局党组会议酝酿讨论,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同时进行民主测评:1、公布考察预告;2、局党组指定2人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3、对推荐出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测评。4、由考察组撰写干部考察报告。
4、讨论决定:召开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听取派驻纪检组意见;经充分讨论酝酿后,按拟任职务与选拔对象1:1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由局党组无记名票决确定。
5、报组织部初审:将局党组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及《中层干部任前审核呈报表》一式两份,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6、公示:对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有举报的要调查核实,并要有结论。
7、任职:经公示无异议或无不符合选拔任职情况的,由县统计局发文任命,并对任职对象进行任前谈话。
四、工作要求和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保证中层干部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局中层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正县同志任组长,陈忠松、戴爱萍、李敏戍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忠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联系。
苍南县统计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