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4名越南籍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指派了4名资深律师为她们提供辩护。这是我县受理的首例涉及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被告人陈氏黄如、阿兰、阮金涛、阮金红4人(均为化名)为越南人。2017年3月,陈氏黄如、阿兰、阮金涛3人合谋,将阮金涛通过陈氏黄如、阿兰的介绍准备在中国嫁人,以获取嫁人的“彩礼”,等拿到“彩礼”后,以“生活习惯不同,呆不住”为借口乘机离开。此后,通过陈氏黄如、阿兰的介绍,阮金涛顺利嫁给赤溪镇的温某,3人收取了被害人温某5万多的彩礼予以分割。2017年4月,阮金涛又伙同阮金红,隐瞒阮金红已婚及已生育的事实,将其嫁给被害人林某,收取彩礼5万多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组织她人以“结婚”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又明知她人已结婚,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她人重婚,分别构成了诈骗罪和重婚罪。
4名被告人因文化水平都很低,而且由于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于是,县人民法院通知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她们提供辩护。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