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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县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8-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 发布日期: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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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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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安全生产事关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福祉,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苍南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十二五”期间,我县积极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社会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各乡镇、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且逐渐好转态势,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较为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安全环境逐步改善。但受生产力总体发展水平不平衡、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不高、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等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依然较大,企业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强,基层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许多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联动推进经济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加快迈入温州第一梯队,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战略定位的机遇时期。我县需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将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之中,全面部署、狠抓落实。

依据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制定苍南县“十三五”专项规划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苍南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提出全县安全生产的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以及保障措施,用以指导我县“十三五”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苍南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一、现状与形式………………………………………………………………7    

(一)工作回顾……………………………………………………………7

(二)存在问题…………………………………………………… ……12

(三)面临形势……………………………………………………………13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16    

(一)指导思想......................................... 16

(二)基本原则......................................... 16

(三)发展目标......................................... 17

三、主要任务............................................ 18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8

(二)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19

(三)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 21

(四)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22

(五)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24

(六)实施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32

(七)提升科技兴安支撑作用............................. 34

(八)推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 35

(九)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36

(十)提高职业危害防治能力............................. 38

四、重点项目............................................ 39    

(一)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39

(二)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本质提升......................... 40

(三)重点领域隐患治理体系建设......................... 41

(四)职业病危害防范与治理............................. 41

(五)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42

(六)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 43

(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3

(八)安全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44

五、保障措施............................................ 44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44

(二)保障安全生产有效投入............................. 45

(三)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 46

(四)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 46

(五)强化规划实施与考核............................... 47


苍南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部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围绕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矛盾与问题,采取系列重大举措,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不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制,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向乡镇、村(小区)延伸。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健全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 责任体系;监督高危行业和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及诚信管理。发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导向作用,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管控;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初步形成“依托网格化、信息化,构建基层安全生产责任网”的两化一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油气化工输送管道和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交通运输、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建筑施工、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危化品与烟花爆竹、渔业船舶、学校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一打三整治”等系列行动,以及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十二五”期间共排查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7864条(处),整改59957条(处),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重大隐患挂牌整治力度,对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实行定方案、定资金、定责任人、定期限的“四定”措施加以挂牌督办,取得较好整治成效。

3. 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初步建立

坚持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推进各行业领域风险源头管理和监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格开展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压缩安全生产高风险产能,控制高风险产业项目准入;基本完成“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改造,全面推广矿山中深孔爆破、机械化破碎器二次破碎等先进安全技术,提高了本质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目前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已全部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并有14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矿山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全县31家安全生产规范化试点单位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4.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苍南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苍南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捆绑式责任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推进乡镇安监机构和队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专职安监人员配备,并保证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做到“六有”;全县776个行政村均至少配备了一名村居安全管理员,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覆盖到村居和基层单位。修订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手册,探索推进防空警报用于防灾工作;并组织应急演练。在全国率先组建了“海上搜救”和“1+1”救援联盟两支队伍,切实加强对民间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

5. 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构建安全宣传新阵地,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传播安全生产知识、传授安全生产技能,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防止和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十二五”期间,累计培训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12216人次,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3460人,危化、矿山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4171人次,村居及安监干部3500人次,并通过各种形式培训企业一线员工40多万人次。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树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6.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十二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全县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指标呈现平稳下降趋势,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类事故起数由2010年的334起下降到2015年的208起,下降37.8%;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由2010年的64人下降到2015年的45人,下降29.7%;全县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二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保持下降趋势。与2010年相比,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0.4%,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6.7%。三是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与2010年相比,2015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57.8%。

 

专栏1  安全生产主要指标情况                    

指标名称

2010年

2015年

下降幅度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

64

45

29.7%

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49

39

20.4%

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6

5

16.7%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251

0.106

57.8%

 

(二)存在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县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县个别乡镇、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较大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 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点行业领域问题仍然突出。“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48起,死亡人数267人,年均死亡54人;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6人。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仍高位运行,较大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仍然突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数量多,使用量较大,但企业布局不合理,危化品储存与物流分散,苍南县化工市场建设推进缓慢;局部地区“三合一”场所、民居出租房、简易小作坊、通天房等亡人火灾事故多发;海洋渔业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经常出现反复。

2.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仍普遍存在。我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的安全生产现状尚未根本改变,产业层次较低,粗放型增长方式,企业低小散,长期以来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普遍存在。县域内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水平较低,安全发展观念淡薄,“重生产轻安全”现象普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能力不强,设备老化陈旧,工艺技术落后,自动化水平不高等现象突出,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违规作业、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严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真正得到落实。

3. 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安全监管能力较为薄弱。我县部分乡镇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存在监管人员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现象;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处于被动和滞后状态,安全监管、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没有真正立足于行业和区域监管实际,常态化监管手段和措施未真正形成。基层安全监管装备及人员业务素质尚不能满足监管需要;职业卫生工作整体基础较差,技术服务力量比较薄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力量不足,使用科技成果较少;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式和手段仍需继续深化,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健全,部分地区救援装备与区域风险不匹配,应急管理意识淡薄。

(三)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是我县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实现我县“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深入实施“双海双区”战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既面临许多有利形势,也面临严峻挑战。

1. 有利因素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修订)的颁布,以及《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实施“五化”工程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出台,既为我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安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政策支撑,也为整合全县资源,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体制性因素,有效避免和化解区域安全风险、实现城市本质安全提供法律政策保障。

(2)“十三五”期间,全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打造台商特色小镇,引进核电项目;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推动陆域经济与海洋经济联动发展,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更高品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目标,为“十三五”期间实现安全发展创造良好机遇。

(3)“十二五”期间,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实施,我县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县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技术支撑能力、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基本建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基本形成,为“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4)在“十二五”期间,全县积极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一打三整治”等工作,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高危行业进一步压缩并加以规范,低水平和技术落后生产企业逐步退出市场,企业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现象逐渐得到遏制,行业集约型增长能力和集约化生产水平稳步提高,安全生产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

(5)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党委和政府也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同时,通过各类安全生产整治和专项行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等系列行动,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提升。

2. 面临挑战

(1)“十三五”期间,社会经济进入换挡减速期,我县将立足城乡统筹,加快灵溪、龙港融合发展步伐,基本完成县城新区核心区建设,城市建设开发任务繁重;苍南工业园区、灵溪江南新区、龙港城西工业功能区、临港产业基地、江南海涂围垦、大渔湾围垦和灵溪卤制品小微园二期、金乡电雕小微园等区块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社会风险更加集中;随着安全生产监管对象不断增多,安全监管任务将越繁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2)金融危机的周期性影响短时期内将持续存在,包含安全投入在内的企业投资将会在一定时间继续走低;同时企业预期利润的下降可能导致企业进一步“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效益”;企业存在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现象,使得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难度增加;安全生产面临较大的压力。

(3)由于信息化、网络化模式的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保障要求的大幅提高,使得安全监管信息化在建设过程中面临专业技术人员少、资金短缺、基层人员运用能力水平低、思想观念一时难转变、相关系统工程需要全面改进升级等难题,安全技能培训任务明显加重。

(4)“十三五”期间,随着新兴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电商、民宿、户外休闲旅游等业态的出现,安全标准缺失,存在监管盲区;加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推进,新的小微企业将大量涌现,生产经营场所呈现碎片化、分散化、简易化趋势;对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深入实施县委“双海双区”战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以安全监管法治化、隐患治理信息化、生产经营标准化、安全服务社会化、宣传教育全民化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有效降低事故总量,为“浙江美丽南大门”和“平安苍南”建设提供平稳有序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统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有机统一。坚持“齐抓共管”,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实现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的有机统一。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事前防范,注重有效监管,夯实筑牢安全生产的基础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实现事前预防与事后追责的有机统一。坚持责任到位,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与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和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现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有机统一。

强化服务,创新监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既要注重严格准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更要强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坚持发展与创新,继续推进技兴安战略,转变安全监管理念,创新安全监管手段,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眼光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安全问题,实现发展与创新的有机统一。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实现有效的事前防范,监管科学性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全县生产经营单位杜绝使用无防火隔断的合用场所;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巩固;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基本建成;人人参与安全、关注安全的氛围基本形成;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到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可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专栏2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

2020年指标值

安全生产综合指标

1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控制在0.067以内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2020年与2015年相比下降7%

安全生产行业指标

3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2020年与2015年相比下降35%

4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控制在0.35以内

5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控制在0.50以内

6

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

与“十二五”总数相比下降15%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制,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在各自分管领域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行政牵头的安委会下设立由分管副职牵头的专委会,定期研究落实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晰职责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监管责任,落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形成长效监管执法机制。

2.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依法严格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晰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以中小企业和高位行业企业为重点,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探索企业安全管理员职业化途径,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员的整体素质。

3.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将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一票否决”、行政问责、警示约谈、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制度,探索建立事故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行业禁入、刑事责任等综合追责制度体系;完善事故发生前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1. 推进安监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县级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配备标准和要求,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安全监管装备设施的投入,满足基本执法工作需要;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建设,推进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至2020年乡镇安监站的规范化建设通过率达100%,全县乡镇安监机构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覆盖率达100%。推进安监机构向工业园区、村居、企业延伸,并建立健全乡镇驻村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村居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各村居至少配备1名公共安全协管员,深化工业重点村居安全生产“五个一”制度;有效发挥村居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作用。鼓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获取执业资格和考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到2020年,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通过率达80%,实现监管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2. 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以监察执法合法化、规范化、信息化为要求,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量、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增量为出发点,以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为重点,切实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不按要求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组织查处。严格落实事故前追刑责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 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积极落实《苍南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捆绑式责任暂行办法》,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定格、定人、定责”,构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全面覆盖的捆绑式网格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机制,将分级结果提供给有关部门作为企业信用等级参考依据,实现安全监管模式从传统被动型向现代主动型转变。推行安全监管执法政务公开,实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项目审批、行政执法、安全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加强对企业的安全服务工作。

(三)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

1.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健全工作机制,推广先进典型经验,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格局。健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创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责任体系。

2.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体系,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单位、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条件、职责、程序、经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的申请、管理、考评、审核、核准、公告等相关工作的全程管理。安全标准化工作与安全执法、隐患治理、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相结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自觉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倒逼企业从被动达标变为主动需要。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的相互融合,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估的前置必备条件,在银行信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工伤保险费率、知名商标评定、名牌产品认定、政府补助奖励、各类先进评选方面给予激励和约束,综合运用经济、政策、荣誉、信用等手段,倒逼企业自觉主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四)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1. 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重点,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职责,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通过内部排查、实施治理和分析改进,严格落实自查、自改和自报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改进。各乡镇(街道)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和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挂牌整治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隐患档案。对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和不同行业的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

2. 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教育培训、统计分析及日常监管工作的网上管理;强化信息平台的自动分类、预警提示、短信发送、进度显示等应用功能,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实时监管、动态监管和远程监管作用。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数据和监管措施等情况的管理、统计和分析,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对接,有效整合相关监管部门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促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的信息发布、网上交流、监督预警、考核考评、视频会议、档案管理等功能,创新监管方法,不断提高隐患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3. 举报曝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例、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及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曝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健全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举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真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及时予以核实整治,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坚持“打非治违”与提升安全基础相结合,全面推进老旧住宅、老旧厂区和城中村隐患治理和安全设施改造,加大“低小散危”企业兼并重组和关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依法整治与疏导扶持相结合,通过严格供电、供气、供水和出租房、流动人口等常态化管理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教育、协商等手段,推进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确保隐患治理、防范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查处和违法追究“五到位”,形成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五)实施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突出油气化工输送管道和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涉氨涉尘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危化品、烟花爆竹和矿山、职业病防治、渔业船舶、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 油气化工输送管道和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领域

深入开展油气化工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按照属地分片包干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单位和督办单位。重点治理油气化工管道穿越人员密集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与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交叉形成的占压、交叉穿越或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以及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和充装(倒罐)及违章违规使用等问题,消除各类油气化工管道和液化石油气领域生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问题。积极探索推进“智慧管网”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加快以城市为主体、城乡一体的油气管网智能化、网络化改造,切实提高全县油气管网的安全保障能力。

2. 交通运输领域

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县乡镇“网格化”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治理;以高危工程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继续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切实加强客运场站、客运车辆及道路危货运输的安全监管;从严查处客运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车、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农机非法载人、“三无”渡船、渡船超员等违法行为。加大“四小车”[6]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机制,落实治理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或平安建设考核。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继续推进水上运输领域安全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治理工作;海事、港航、乡镇等相关单位加强联合执法,各负其责,认真排查和整治航道、港口(码头)、渡口渡船、砂石运输船、危险运输船、水域小型游艇以及鳌江港内小油轮等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相关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督促水路运输和港口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完善水运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深化运输船舶船员持证和安全教育情况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客(渡)运船舶超载、冒险航行、安全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和施工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农(林)自用船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乡镇(街道)根据《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农(林)自用船舶监督管理;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

3. 消防安全领域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全面推进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隐患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高层和地下建筑、城市老街区、“城中村”、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等违法行为,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针对高层楼宇着力消除结构使用功能改变、消防避雷设施、电梯、用电、用气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在居住出租房屋、合用场所、商场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气火灾监测系统等安全用电设备设施的应用,实施“智慧用电”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防控组织网络,完善基础消防设施。深入推广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体制,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4. 特种设备领域

坚持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隐患整治率为目标,推进特种设备监管与整治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大监管工作机制,以落实“四个有”为主线,强化乡镇(街道)全面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管的四项基本职责。利用特种设备联席会议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三非”、“两超”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实现监察和检验数据全覆盖,并向基层站所和乡镇(社区)延伸,建立健全隐患处理闭环管理机制和挂牌督办机制,实现全县特种设备数据库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电梯的日常监管,推动建立电梯改造更新资金筹措机制,推进高风险老旧电梯的改造更新。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推进特种设备标准化示范创建和分类分级监管,健全完善安全事故处置应急联动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5. 建筑施工领域

实施企业领导带班检查机制,切实保障安全专项费用有效投入。深化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和风险源头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工程建设各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突出以建设工程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继续开展地下开挖工程、模板支撑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防高处坠落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整治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坚决纠正施工现场“三违”等行为。健全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强企业安全行为的诚信建设,完善黑名单制度和诚信扣分制度,将现场安全监管与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竣工备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县标化工地创建率要求达到98%,市标化工地创建率要求达到10%。

6. 涉氨涉尘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领域

以涉氨、涉尘、有限空间等作业场所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三场所两企业一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与职业卫生联动整治。紧密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完善企业分类、分区域的基础数据,动态掌握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明确各场所、企业或行业的整治与检查重点。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涉氨制冷企业落实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查,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淘汰落后工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涉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贯彻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深入开展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加强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落实定期清扫制度;有效防范粉尘燃爆五要素的集合触发反应等危害。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严禁作业人员未经通风和检测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坚决杜绝无监护人情况下的作业。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推进金属冶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金属冶炼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7. 危化品、烟花爆竹和矿山领域

强化危化品领域安全治理,科学规划和设置生产区域、储存场所、经营市场和运输路线,加快苍南化工市场和苍南龙港新城化工聚集区建设,新建化工项目实现集聚发展。开展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工作;深入开展新建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及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和社会可接受风险辨识,对涉及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新建项目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机制。继续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流向登记管理;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整治,对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深化矿山安全治理,严格矿山准入安全审查,促进矿山最低生产规模、最少服务年限等准入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打击非煤矿山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照或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擅自生产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全面开展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整治,推广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和机械二次破碎等先进适用技术,开展地下矿山地压、顶板、采空区、机械通风等系统专项整治,鼓励有条件的矿山安装作业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8. 职业病防治领域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可能产生或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检查、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方面工作的落实。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加强建材、冶金、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电镀、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病危害监管与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9. 渔业船舶领域

加强乡镇、村社、编组、渔船四级渔业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开展渔业船舶避碰、通讯、导航等系统和消防、救生等设施配备等方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完善安全设施,消除航道、锚地、港口、码头等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加强重点渔船、涉渔休闲船舶、大型海上渔业加工船舶的安全管理,重点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等行为,继续深化“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坚决取缔涉渔“三无”船舶,规范养殖、休闲渔船管理。加强基层渔业专业合作社(公司)规范化建设,落实渔船编组编队、定人联船等措施,建立渔船海上航行值班瞭望制度,完善渔船海上应急救援体系。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到2020年,全省60马力以上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渔运船等全部安装防撞自动识别船载终端设备,行驶航程可能超过防撞自动识别系统覆盖范围的海洋捕捞渔船安装卫星监控和通讯终端设备。

10. 机械制造领域

加强对机械制造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监督,强化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强化对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和涉金属可燃爆粉尘场所的监管。深入开展船舶、汽车等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物体打击、粉尘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明确各场所、企业的整治与检查重点,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借助专业服务机构推动社会力量为企业专项整治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推进各类隐患整治。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高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深入推进机械制造企业工业用地“二次开发”、“腾笼换鸟”步伐,实施工业小区改造提升、“挖潜节地”,鼓励进行技术改造、“机器换人”,提高机械制造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六)实施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1.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与标准化、网格化、诚信机制建设等融合发展,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整合和优化社会服务资源,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互动共赢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企业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搭建企业安全生产市场化服务平台;结合全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小微企业规范化创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以及专项治理等工作,引导不具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寻求第三方专业安全服务,切实解决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难题。推广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化服务、村(居)委会安全协管等新形式,聘请安全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2. 培育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力量。加强校地合作,科学规划安全生产人才培养计划,推进苍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金乡职业学校等开设安全工程专业。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管理力度,进一步整合政府、高校、企业的人才、设备、信息等资源,采取联合办学的模式,共同培养安全生产应用型人才,缓解我县专业人才缺乏的困难;引导有条件的民营领军企业、国有大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培育危化品、矿山、职业卫生、电气、机械、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方面专业人才,充实专家队伍力量,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员互助互查机制,实现行业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

3. 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秩序。培育完善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市场,鼓励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为企业提供安全评价、技术咨询、科学论证、隐患治理、法律援助等社会化服务。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把违规机构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进行通报,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执业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优势,加强行业安全协作和行业自律,逐步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保险机构、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

(七)提升科技兴安支撑作用

1. 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共同培养安全科技与管理人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加快培育一批安全科技型企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科研和成果推广有显著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大力扶持安全产业发展,提升我县矿用机械设备及元件、安全帽等安防产品的质量水平与科技含量,引导科技成果主动对接市场需求。

2.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健全促进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扶持政策,支持鼓励企业采用科技与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加强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企业安全装备水平、安全管理水平与安全科技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岗位“机器换人”工作,推广中深孔爆破、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等新型安全技术和装备应用。

3.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进县安监系统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加快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实现主要安全监管业务工作信息化,实现同其他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大力推进“智慧安监”、“智慧消防”、“智慧交通”、“智慧海洋”等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基本建成网络互联通、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系统,有效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能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效率和事故防控能力。健全完善县安全生产协会、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为苍南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八)推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 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和应用,以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为主体,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将消防、特种设备、职业卫生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系统和应急处置中心纳入全县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完善应急资源共享、统一调度机制,建立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在紧急情况下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及运输工具等征用和补偿的资金保障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依托企业、政府扶持”模式,利用企业及苍南县化工市场建立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建设、特种设备(电梯)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协调处置的能力。实施渔船编组编队制度,完善渔船海上应急救援体系,鼓励和推动渔船互救互助。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2. 加快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救护基地、消防训练基地、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及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的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化支撑平台和应急救援技术保障体系,积极采用国内外成熟的先进技术和装备,将公共场所逃生设备纳入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程序,强化救援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有效施救。强化应急处置信息的发布管理,引导各类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客观、公正报道事故信息。

3.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形成覆盖地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体系;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率,提高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程度;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做到岗位演练与全员演练、专业演练和综合演练相结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制。

(九)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1. 深化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建立公益性宣传机构,落实宣传教育资金,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和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国民教育内容,指导并督促中小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设安全教育活动课程,努力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全面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养。构建安全文化宣传网络,协调各新闻媒体每年安排一定的时段或专门的版面,用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先进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加强“双微”阵地建设,推进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创新,不断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的质量和录用率。加强网络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和平安建设群众参与率。

2. 全面落实安全培训责任。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加强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安监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适应安全监管要求,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加快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体系,加强对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着力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强化承担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促进企业落实安全培训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培训大纲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培训条件。承担安全培训考试的机构要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健全考务管理体系。

3. 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办好乡镇领导干部及专(兼)职安监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每三年轮训一遍,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实施全员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安全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专职教师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保证专职教师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建立安全培训师资库。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编制安全培训信息管理数据标准,开发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培训数据共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阵地建设,灵溪镇、龙港镇、金乡镇等工业重镇建成“六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为安全培训提供基础保障。

4.推进安全文化发展。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主动意识。引导企业引进先进的安全理念和安全管理方法,全方位推行“安全告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安全培训师制度和安全警示教育室,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联合各级政府部门,依靠全社会力量和安全科技平台,试点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改善安全文化环境,逐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

(十)提高职业危害防治能力

1. 健全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建立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职业危害防治协调监管机制,依法明确并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建立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探索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相融合的监管体制,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机制。依法实施职业卫生重点监管与专项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专项整治联动,提高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强化职业卫生技术力量支撑体系建设,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与诊断等机构建设,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

2. 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抓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基本档案,落实职业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推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现有职业危害网络报告和信息系统,实现各级职业危害防治监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等基础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危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四、重点项目

(一)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开展乡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选址建设非法违法危险物品扣押临时仓储设施。

专栏3: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基层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制订与苍南经济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基层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装备配备的基本标准;开展乡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增加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实现“五项规范”(机构设置规范、队伍管理规范、工作制度规范、办事流程规范、基础装备规范),更新乡镇、工业园区安全执法用车和执法必备的检测仪器、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完善县级、乡镇安全监管部门业务办公用房,配置与充实现场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

非法违法危险物品扣押临时仓储设施建设:为满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需要,解决全县非法违法危化品、烟花爆竹产品临时存放场所问题,选址建设非法违法危险物品临时仓储设施。

(二)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本质提升

推进工矿商贸和电力、水利、交通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

专栏4: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本质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推进工矿商贸和电力、水利、交通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岗位、专业、企业达标,扩大工作覆盖面。2020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努力实现标准化达标;尚不具备标准化达标条件企业,按照《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千家创建、十家示范”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的通知》(苍政办〔2011〕48号)要求,实现规范化达标。建立健全标准化评审和达标企业运行质量抽查制度、退出机制,加强安全达标后续管理,达标企业每年抽查率不低于5%。

危化品企业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推广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化工自动控制安全联锁系统及其它“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提高易燃易爆及有毒场所气体浓度报警的应用覆盖率。

科技成果推广:实施典型关键技术安全成果科技示范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领域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鼓励企业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试点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科技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

(三)重点领域隐患治理体系建设

突出抓好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仓储企业、区域性火灾、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区域重大隐患治理。继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坚决消除一批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

专栏5:重点领域隐患治理体系建设

化工企业关闭、搬迁及整改提升: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产业政策的企业予以关闭;对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且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提升,推进本地化工企业关闭、搬迁及整改提升工作,明确具体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配套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快推进苍南县化工市场、苍南龙港新城化工集聚区建设,促进化工生产行业集聚发展。

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工程:全面治理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等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集中规划用地,设立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将生产、仓储、居住功能分离,将家庭作坊逐步迁出城区,产业集聚发展,统一安置到规范的工业厂房区内。

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继续完善临水临崖安全设施,整治危险路段,修复改造危病桥隧。加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和超限自动检测系统建设。

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设舥艚中心渔港,完成霞关、大渔、中墩等渔港后续项目。

安全用电、“智慧用电”建设:在居住出租房屋、合用场所、商场市场等场所以及各行业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推进“智慧用电”工作。

(四)职业病危害防范与治理

对全县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和作业场所进行普查登记、分级分类监管,到2020年末,全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以尘肺病防治为重点,实施重点粉尘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以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防治为重点,实施重大职业中毒危害防范治理示范项目。

专栏6:职业病危害防范与治理

重点粉尘危害综合治理:以尘肺病防治为重点,开展粉尘危害因素调查,强化对铸造、冶金、印刷等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和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能源政策、环保政策、产业政策,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职业病防治条件的企业。建立尘肺病防治责任制,特别是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粉尘危害防护设施改造和粉尘治理投入力度,采取有效的防尘工程控制技术和个体防护措施。

重大职业中毒危害综合防治:针对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电镀、化工等行业,开展高毒物品危害因素调查,推进苯、正己烷、硫化氢、氯气、氨气、一氧化碳、甲醛、重金属等职业中毒危害隐患防范治理,建立重大职业中毒危害隐患数据库,对产生重大职业中毒危害隐患的设施、场所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防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快有毒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企业的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                

(五)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组织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和应急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建设“平安苍南”,构建和谐社会。

专栏7: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应急响平台建设:推进应急响应平台的应用,配备必要的硬件装备,向乡镇、社区延伸,加强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数据库管理,实现移动值守、事故报告、调度指挥、即时通讯、现场图像传输等功能。建设苍南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部分重点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加快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建筑和特种设备等专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与物资建设:完善苍南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整合公安、消防、特种设备、气象、重大危险源等现有的实时监控与预警设施,充实县各行业和领域应急物质与资源,补充完善公共场所逃生设备。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全县消防站、消防站营房、指挥中心以及救护基地、消防训练基地、消防战勤保障基地的建设与投用;加强城乡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的建设与管理。

特种设备(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完善全县特种设备(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物联网建设,并实现全覆盖。

“智慧海洋”项目建设:建成“海上宽带”平台、船舶动态社会化监管平台、县级海(水)上搜救指挥分中心。

(六)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

开展安全生产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基于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整合改造市县两级业务应用系统,基本建成统一标准、数据共享、交换实时的安全生产数据信息中心。

专栏8: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

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完善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对接温州市安全生产安监数据云中心,创建全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企业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综合传感信息监控系统,充分实现安全生产的智能化监管。重点加强镇街信息化建设,实现县、镇街安监部门网络实现互联互通。

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监察执法信息系统。

(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培育扶持专业服务组织、行业协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社会化服务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安全服务需求和资源库的共享对接。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推广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弥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在公共领域推进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发挥专业安全技术力量对政府监管工作的补充和延伸作用。实施安全生产应用型人才联合办学培养项目。

专栏9: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服务机制,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力量,为企业在安全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咨询等基础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分行业、分区域推进安全技术援助服务示范工程建设。

(八)安全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全员培训,加快安全宣教培训基础建设,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干部”“重点员工”的安全培训,推进安全考试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作用,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

专栏10:安全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全员安全培训:完善安全考试信息系统平台;开发与应用远程安全生产培训系统。实施“中小企业安全培训援助”工程,推动培训机构与中小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组织师资力量,开展培训下基层进企业活动。

培训机构及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设,按照三级培训机构标准,提升现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条件。协调县各有关部门、单位,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完善苍南县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基地,建设安全展示展览室,多媒体教室、图书资料室和档案室等。配置先进的教育宣传设备,加强师资力量培养,建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与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步伐。

职业健康培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十三五”期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

安全文化倡导:培育和塑造知名安全文化活动品牌,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为契机,在重点行业(领域)选树一批各具特色、富有社会影响力的示范企业,建立安全文化示范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要坚持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实现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功能,强化对控制指标和重点工作的考核。加强向同级组织部门定期报送安全生产情况,把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多发的责任单位与人员,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对当地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落实的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保障安全生产有效投入

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现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公共安全装备购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推广使用先进安全生产科技的税收优惠政策、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贴息政策,鼓励企业应用安全科技成果,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推行智能安全生产管理和智能安全防范技术。推进财政资金向公共安全设施的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倾斜,向老百姓迫切要求解决的安全问题倾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实施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预算制度。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

(三)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

通过引进培养高端人才、开展学历教育、实施在职培训等,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中高级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政府、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多方合作机制,整合安全生产人才资源,通过全日制和成人教育等途径,加快培养安全生产亟需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公共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类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对安全生产智力支持。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培养道路交通、消防、建设施工、海洋渔业等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亟需技能型人才。强化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采取教育培训、典型示范、岗位锻炼等措施,提高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水平。鼓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高层次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四)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从业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积极推行并逐步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率挂钩,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促进企业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控制积极性,建立事故预防基金,逐年增加事故预防费用占工伤保险支出的比重。探索建立工伤预防制度,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进一步推进工伤康复试点工作,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联动的方式,帮助因工致残但有工作能力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的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完善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建设,健全机动车保险“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加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畅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

(五)强化规划实施考核

县、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要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确保完成。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把安全生产重点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县财政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税政策,确保规划中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和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县经信、公安、国土、交通、建设、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全面评估。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印发


   

“五落实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六有”:有办公用房、有专业检测设备、有档案资料柜、有个人防护装备、有交通工具、有办公电脑

“五进”活动: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

“五整顿”即: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即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

“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

四小车”:1、营业人力三轮车;2、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3、摩托车(含电瓶三轮车);4、燃油助动车。

“四个有”: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负责,做到有人管;履行日常巡查职责,做到有事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管;完善主体责任、实施巡查、排查隐患、宣传教育四本台账,做到有记录。

“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

“两超”: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

“三场所两企业一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冶金行业。

五要素:可燃粉尘、粉尘云、引火源、助燃物、空间受限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一打三整治”: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及其他各类非法行为、整治“船证不符”捕捞渔船和渔运船、整治禁用渔具、整治海洋环境污染。

“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

“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六有”:有固定场所、有培训计划、有影像资料、有师资力量、有讲解示范、有互动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