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平台),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要求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苍委办〔2018〕27号),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切实强化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科学预防和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督导时间从11月16起,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自行确定。
二、督导对象及内容
此次督导行动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苍南工业园区、龙港新城,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内容为:
(一)督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部署及工作落实情况;
(二)其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三、督导形式
(一)此次督查分两组(见附件),以看现场、查台账、座谈会等方式对“主体责任落实年”和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二)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督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列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附件:督导人员名单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印发
附件:
督导人员名单
组别 |
带队领导 |
组员 |
督查单位 |
一组 |
王振芬 |
刘英铁、陈叶舟、郭廷泉 |
龙港镇、宜山镇、工业园区、龙港新城、县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 |
二组 |
章显群 |
章福根、吴健、朱贵镇 |
钱库镇、望里镇、桥墩镇、莒溪镇、马站镇、岱岭乡、霞关镇、沿浦镇、县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 |
三组 |
周胜形 |
林增阳、陈凯、陶兆珍 |
灵溪镇、金乡镇、藻溪镇、赤溪镇、炎亭镇、大渔镇、矾山镇、南宋镇、凤阳乡、县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