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苍南县中小学 “十佳”班主任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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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苍南县中小学 “十佳”班主任的通知

 苍教函〔2018〕201号

各学区、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提高我县班主任的立德树人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班主任规定》以及《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苍南县“十佳”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苍南县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在职在岗的班主任教师。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坚定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创新;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努力做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获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广泛认可。

2.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做好班主任工作,有很强的德育科研能力,善于以科研促工作。曾在县级及以上德育论文、德育科研成果评选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德育论文。

3.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工作,带教成绩突出。曾在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德育培训作讲座,或担任基本功大赛(或班会优质课)指导师。

4.从事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建班育人成绩突出。任班主任以来,本人或所带班集体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5.长期担任农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或曾获得过县级及以上骨干班主任、名班主任、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班会优质课)奖。

以上5点条件至少满足4点,且第四点中的“从事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是必备条件。

三、评选原则

1.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毋滥,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组织推荐、群众互荐以及自我推荐相结合。

3.坚持以评促建,树立典型,注重评选过程,利用教育网、微信、QQ群等平台,加强对先进思想和事迹的宣传,增强优秀班主任的荣誉感和社会知晓度。

四、评选程序

1.学区、直属学校初评推荐。各学区、直属学校按通知要求,根据评选标准和条件组织本辖区优秀班主任初评推荐工作,于12月19日(周三)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教育局学生科。

2.县教育局终评。县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五、推荐名额

原则上灵溪、龙港各推荐5名,其他学区各推荐2名,直属学校各推荐1名。

六、材料报送要求

1.苍南县中小学 “十佳”班主任申报表(附件1);

2.苍南县中小学 “十佳”班主任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3.特色经验总结(3000字以内)。

4.相关佐证材料(按“评选标准和条件”5点顺序整理)。

纸质稿报送县教育局学生科419办公室,联系人:吴春敏,联系电话:68752612(教育网668618),电子稿发至cm661855@163.com

 

附件:

1.苍南县中小学 “十佳”班主任申报表;

2.苍南县中小学 “十佳”班主任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1-2.docx.docx

 

 苍南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