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苍南县中小学生(幼儿)2018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
苍教学函〔2018〕191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12月2日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更好维护广大师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出行,根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2018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18〕610号)的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以“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通过温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苍南县中小学生(幼儿)2018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专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主题: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对象:全县学校(幼儿园)、学生和家长。
三、开展时间:2018年12月2日—12月31日。
四、开展内容
1.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2018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视频等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家长和学生通过学习平台上的2018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视频,完成相关调查问卷,目的是让家长关注出行细节,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尽到对孩子的监护职责,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习惯。
五、组织办法
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专题分为学校版和家庭版。
1.学校版。班主任(教师)通过“温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视频(分低段和高段)及相关资源,根据相应年级段,在课堂上进行交通安全的教育教学(《教师授课流程》见附件一)。
2.家庭版。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温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学习”中完成“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专题学习(《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见附件二)。
六、组织要求
1.精心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契机,强化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抓住时机,对“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专题活动的开展时间 、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2.加强督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各班级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可在专题活动页面“查看完成情况”,分别查看各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详细完成情况。
附件: 1.教师授课流程
2.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打印发给家长)
苍南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1日